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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哲學●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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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3 06:46: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哲學●孝道

 

一、孝的原始涵義孝,在中國文化裏是一個內涵相當複雜的概念。

 

他最原始的涵義僅只是「善事父母」(說文),但後來逐步引申,漸漸變成一切文化活動、倫理行為的總原則,一切人生意義、道義價值的總根源了。

 

首先論孝的原始涵義。

 

所謂善事父母,分生前的養和死後的祭兩部分。

 

原來中國自古就有人死而不滅的觀念,所以父母祖先死了,並非就不再管人間的事,而是成為神,在天國的地位則處於天帝之下,常為人與上帝的中介。

 

因此,祖先雖死,人還是事奉他們,有大事依然要稟告,像論語記孔子稱大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這種事奉也是孝。

 

不過,在所稟告的事當中,主要是人事。

 

乃是由於祖宗神原為人,熟悉人間事之故。

 

我們從殷墟卜辭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大凡自然之事,如令風令雨之類,大抵是向自然神祈禱的;

 

而大凡人事,如降諾授佑之類,則大抵是向祖宗神祈禱的。

 

「保」之一字,更是全屬後者所專用,並且愈到後期,祈人事的數量愈多,這意味著祖宗神的實質地位愈重,而漸漸與自然神分派。

 

這漸漸形成中國以人文精神為重心的宗教形態,也漸漸形成以父母祖宗來取代天或上帝的地位的宗教的形態。

 

我們可以說,孝在一開始就已具有宗教的意味。

 

二、孔子對孝的觀念之釐清與規定不過,這種宗教的形態或意味還是不脫人依附於神而向神祈求福佑的原始宗教形態。

 

雖然到殷周之際,在周文王、武王、周公等人身上逐漸意識到人自己的責任,而有憂患意識的萌芽,但真正自覺地反省到這問題,而為孝賦予新的意義的則還是孔子。

 

孔子對孝道的最重要貢獻,就是將孝這種行為的重心,從對象那裏挪回到行為者自己的身上。

 

首先在父母生前的事奉上,孔子點出重心不在行為的效果,而在行為者內心的態度。

 

如子游問孝,孔子回答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論語為政)子夏問孝,孔子也說:「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同上)敬與色難都是行為者自己內心誠意的問題,這才是孝的根本。

 

至於在父母死後的祭祀上,孔子也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吾不與祭,如不祭。」

 

(論語八佾)又說:「祭思敬。」

 

(論語子張)也是指明祭祀的重心,在祭者而非被祭者。

 

於是,孝祭的意義就不是在向父母祖宗求取福佑,而是主動地向父母祖宗付出我們的關愛。

 

其地位乃由卑微的轉為剛健的,其功用也由弱者情懷的投靠安息,轉而為強者心志的培養啟發。

 

當然其內涵,也要逐漸地由感性的信仰,轉為理性的清明。

 

也就是說,不再以天或父母的人格權威為判斷事情的標準,而要以理(或轉說為禮)為依據了。

 

所以,孔子回答孟懿子問孝,要標舉出「無違於禮」這個觀念,也就是要「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論語為政)這裏所謂禮,不是指儀式制度,而是指行為的合理分際。

 

這合理分際的判斷,則根據行為者自己的仁心,或說良知。

 

所以說禮之本在仁,說人而不仁如禮何,而宰我欲改三年之喪為一年,孔子也說:「女安則為之。」

 

(論語陽貨)總之,到孔子,人自作主宰的主體性充分挺立,而孝則成為人的主體性主動外發以愛人的基本表現,所以說:「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論語學而)而所謂基本,則有兩重意義,其一是指這愛人之心的培養,是藉著孝道來達成的。

 

因為如前所言,孝本來就具有宗教的意味,其行為的對象本來就不限於父母,而可以往上推到列祖列宗以至於天,往下則也可以推到子子孫孫。

 

在殷周的鐘鼎彝器上,常有「子子孫孫永寶用」之類銘文,這原是祖先愛顧子孫的表示,而人既祭祀祖先,自然也要秉承祖先的願望去照顧後人。

 

所以,孝的行為對象,原就是可以遍及一切人的。

 

加今再經孔子的轉化,孝的意義便更轉成,由我所主動外發的愛,原則上是遍及於一切人的。

 

這種籠罩萬物的愛,我們便可說是一種超越的、普遍的宇宙情懷,而為一切愛的具體行為的總根源。

 

而這種宇宙情懷的培養,則是通過孝父母、祭祖先的形式儀文而達成的,所以說孝是行仁之本。

 

也因此,曾子曾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論語學而)這便是藉宗教活動,培養了人民的愛心的意思。

 

其次,孝之所以為基本,又是指我們一切愛顧他人的行為,都要在存在的或者說現實的基礎上逐漸做下去,而不能凌空躐等。

 

由此而有愛的推廣或等差之觀念。

 

如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論語學而)對待父母是我們首先遇到的人際關係,也是我們愛顧他人的道德行為的第一步實踐。

 

而再由此引申到愛一切人,也當從愛一切人的先祖做起。

 

這愛一切人的具體表現,便形成政治,故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

 

(論語為政)而一切人的先祖,便是歷史文化,所以孝也包含了對過去歷史文化的尊重愛護,以為創造一繼起的文化的基礎。

 

所以孔子說:「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論語學而)曾子也說:「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

 

(論語子張)不改父之道,即是尊重既有的文化業績與社會秩序的意思,如此謂之孝,謂之從政愛人之本。

 

以上所述,便是孔子對於「孝」這個觀念的釐清與規定,後世一切關於孝道的發展與推行,都應該以此為準繩,才不會違失大本,發生偏差。

 

三、孝道宗教化與政治化之理論建構上節所述,僅是觀念的釐清,但孝既然有其宗教與政治上的意義。

 

那麼,他當然也要逐漸發展出一套客觀的禮制儀文,以為人民生活的軌範,才算圓滿。

 

而首先在理論上完成這客觀化的便是孝經。

 

孝經,據漢書藝文志的記載,乃是孔子為曾子陳孝道而作。

 

但事實上其成書應在戰國前期,可能為孔子弟子或再傳弟子所作。

 

此書大義,便是自覺地要將孝親的行為宗教化與制度化(就是政治化),以推廣這種事親行為的意義,使它包括了內聖外王的大道,而真成為一種普遍的道德行為孝經的開宗明義章就充分地表示了這種意圖:「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

 

而這至德要道就是孝,「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而孝所以為德教之本,則因「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

 

(聖治章)由此可見所謂本源,實在是由父祖而上溯到天的本源,這當然要是在一種宗教的意義下才能夠說的。

 

所以孝道在中國,的確具有替代宗教的作用。

 

在西方,人們做一切事是為了榮耀上帝,在中國則是為了「以顯父母」,父母,實際上是代表著上帝的。

 

所以即使父母死了,事親之事雖終,而孝道仍在,甚至更純粹、更深切。

 

喪親章有云:「為之棺槨衣食而舉之;

 

陳其簠簋而哀戚之;

 

擗踊哭泣,哀以送之;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

 

為之宗廟,以鬼享之;

 

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

 

死生之義備矣;

 

孝子之事親終矣。」

 

這種種最後的事親之行,可以說都不是直接為父母之身而作的,而是為一種宗教性的文化精神而作的。

 

人們由此可以永恆地奉父母之名(如同奉上帝之名)去立身行道,這就是孝道的宗教意義。

 

然後,秉持著這樣一分宗教的虔敬,我們便可以去立身行道,共愛顧眾生,也就是落實到政治的活動上去保民愛民,並建設一個有文化、有秩序的禮樂世界。

 

於是政治活動就成為這一分宗教心情與道德心情的推廣。

 

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孝之始,推廣到「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的孝之終;

 

由「事親」之始,推廣到「事君」之中與「立身」之終。

 

都同樣是這一分虔誠的孝的宗教心情的表現。

 

這些表現,包括了諍諫父母的不義,對事君也要「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乃至「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福者敬而已矣。」

 

(廣要道章)乃至「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

 

(感應章)這便是將政治上的所有行為都隸屬於孝的精神之下的一種觀念。

 

然後,在具體的行為上,孝經也分別以「天子章」、「諸侯章」、「卿大夫章」、「士章」、「庶人章」五章,規定了各階層的人的職分,而皆歸屬於孝。

 

如天子是以虔敬的事親為天下的模範為孝;

 

諸侯是以和人民保社稷為孝;

 

卿大夫是以忠誠執行政令為孝;

 

士是以忠順其事為孝;

 

庶人是以努力生產為孝等。

 

總之,在這種推廣下,人生的一切活動都可以說是行孝的活動,這就是孝道的政治化。

 

四、孝道宗教化與政治化的具體實踐以上所述,是孝道的宗教化和政治化的理論建構,至於將這套理論予以具體落實為一種生活軌範的,則是漢代的成就。

 

自西漢開始,諸帝便都有意識地在從事這項事業,如漢帝的帝號上都常加一「孝」字(如孝文帝、孝景帝)以示尊崇孝道。

 

尤其東漢在光武帝的提倡之下,即重孝弟,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風俗最淳美的一個時代。

 

及至其後各代,風俗之美或許時時不及東漢初年,但孝道實際上成為中國人宗教生活的主要內涵,及政治行為的主要依據,則毋寧是愈益明顯。

 

如家家戶戶設祖宗牌位,可說廳堂便是中國的教堂;

 

每日上香追思並以家訓教子弟,可說日常生活便是中國人的宗教活動;

 

凡事要求光耀門楣,對得起祖宗,便是中國人的宗教信念。

 

而「求忠臣於孝子之門」,更是中國人長久以來的政治原則。

 

中國人由此凝聚了極堅強的民族意識與文化歷史意識,而實際上維繫了兩千年來民族文化的生存與發展。

 

就是到了近代,雖然禮壞樂崩,文化精神嚴重衰退,但兩千餘年所陶鑄下來的根柢仍在,所以每遇外侮,都仍能激發出人民生命底層的民族意識,而奮起抵抗,這不得不說還是中國人深厚的宗教精神、道德精神,也就是孝道精神未死所致。

 

所以,在今日「孝」的精神與真義雖然已極為時人所不解,但其生命仍在,其在歷史上的貢獻也仍斑斑可考。

 

因此,也仍是極得吾人去費心釐清,並重新予以彰顯發揚的。

 

(曾昭旭)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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