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域感】 Territoriality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領域行為是個人或團體佔有地點並加以個人化及防禦他人侵入的行為模式。
領域依使用者控制、使用的程度與使用者使用時間相對的長短,大致可分為三種型態。
主要領域為個人或團體所擁有及專門使用,與別人的領域劃分清楚,其控制建立在長久的基礎上,為擁有者日常生活的中心,如廚房、臥室。
次級領域較無中心性、蔓延性與排他性,擁有者使用的時間較不連續,有時也有他人進入。
例如大學教室中某個學生習慣的座位或者早上六點校園中某棵樹下為土風舞社團佔據的空間。
公共領域每個人都能進出,都有使用的權利,具有暫時性及使用者常改變的特質,例如公園,只要遵守規則,它完全開放。
當然主要、次要和公共領域的界定是相對的。
以社區的尺度而言,街道是公共的,而住宅是主要領域;
然而以家的尺度而言,客廳是公共領域,而臥房是主要領域。
領域的功能有調節人際界線、組織日常生活、維持社會組織與建立認同感。
藉由標記與活動以表示所有權與控制,決定與他人接觸的程度。
領域行為使得場所裡所發生的行為較可預期,並可對日常的行為加以組織、整合。
領域行為使人知道那裡是誰的地方以及不同資源接近的控制程度,並且調節團體內的社會過程。
都市裡牆上的塗鴨、住宅的個人化裝飾則顯示了人們藉由領域行為將個人的人格與價值觀投射到實質環境上以建立認同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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