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因果論】 關於因果問題,有以下幾種不同之學說,也可說是因果本身之疑難。
一、數論派:主張因中有果,果先存於因中。
如種子為因,油為果。
油必先存於因中,才能從種子中榨出油來。
二、吠檀多派:果存於因中,依於因,因果非不同。
因如本質,果如屬性,如金與金飾,金飾非不同於因。
三、佛教唯識派:主因果同一,因果相繼。
如剎那生滅,一剎是前一剎之果,同是後一剎那之因。
四、勝論派:主因中無果,因果亦非相繼。
因為如說因中有果,則因果不辨;
如因果相繼,則沒有確切之因果存在。
五、佛教中觀派:認為果從有因,無因均不能生,既不能生,也不能減,故說「有」、「無」不生。
如從有生,已有生,則不必再生;
有不從無生,無不能生有;
「有」與「無」相和合亦不能生;
更不說別有一「能生者」生,如然,仍然是有。
尤有進者,因能變成果,則因果不分;
如因不能變成果,則沒有因果,無論因能變成果或因不能變成果,均無因果存在。
印度各學派之因果論,往往影響其學派之學說。
六、休謨(Hume):因果為經驗、印象、觀念之相繼,如雲雨之先後關係,不必就是因果,因有雲未必有雨。
七、亞里斯多德(Aristotle):桃、李樹之所以能生桃、李之果,由於桃、李樹有形式因、材料因、動力因與目的因之主導可形成桃李。
但全賴上帝為第一因,綜合前四因。
八、萊布尼茲(Leibniz):一切物之形式與性質,皆存在上帝神智或心靈之中,再由其意志加以實現。
九、孔德(Comte):否認因果,只是現象前後相繼。
因果問題也有其一般之疑難,如根本無絕對同一之事實,故同一因產生同一果之律不能成立;
因受環境所影響,如種子受地質、氣候…等影響,可能干擾吾人對種子因不必生果之判斷;
同因不必同果,同果未必同因。
像這些,都難以產生一絕對有效之因果律。
但在事相上,吾人確實可依下列論法分判因果:一、時間在先者為因,在後者為果。
二、被依存而變化者為因,依賴而變化者為果。
三、決定者為因,被決定者為果。
從而,吾人可以概括地說:有果必有因,有因未必有果。
無因必無果,無果未必無因。
此一律無論對一果一因、多果一因、多因一果、多因多果都是有效的。
(李志夫)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