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 Ecotourism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生態旅遊的觀念開啟於1960-1970年代,尤其在國家公園及北美洲保護區,旅遊活動被認為將對生態系統有所威脅。
Hetzer在1965年呼籲重新審視文化教育與旅遊,並推廣一種生態性的旅遊活動,應具有:(1)對環境的衝擊最小;
(2)極力尊重當地文化並減低衝擊;
(3)促使經濟利益由當地居民均霑之最大化;
(4)使旅遊者達到最佳的遊憩滿足感。
1982年聯合國環境委員會(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e)強調任何旅遊發展必須作好環境保護,世界動物基金會(WorldWildlifeFund)於1990年所出版的報告書「生態旅遊:潛力與陷阱中(Ecotourism:ThePotentialandPitfalls)」,以多個國家作個案研究,並提出生態旅遊發展的策略與建議。
生態旅遊學會(EcoturismSociety)對生態旅遊之定義為「在自然地區採取責任制的旅遊活動以保育自然環境,同時可增進當地居民的福祉」。
儘管不同團體對生態旅遊的定義不近相同,但綜合而言生態旅遊主要內容為:(1)生態旅遊必須立基於環境之上;
(2)生態旅遊必須符合永續性;
(3)生態旅遊尊重當地文化;
(4)生態旅遊必須侷限於當地的經濟體系;
(5)生態旅遊具有環境教育意義;
以及(6)生態旅遊發展必須採取適當的管理與控制。
因此,生態旅遊了解資源的有限性,具有教育和道德之責任,同時考慮自然資源保育與當地人文社經狀況,將自然旅遊經驗貢獻於環境保育,有助於整合自然和社會文化。
在一些開發中國家,生態旅遊已成為一個平衡環境保育與經濟奪取的新策略,成為兼顧自然和發展的新力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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