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杲)用藥法象〕】
(硯堅試效方序。作藥象論。)一卷 未見元史本傳曰。李杲字明之。
鎮人也。
世以貨雄鄉裡。杲幼歲好醫藥。時易人張元素以醫名燕趙間。杲捐千金從之學。不數年盡傳其業。家即富濃,無事於技。操有餘以自重。人不敢以醫名之。
大夫士或病。其資性高謇。少所降屈。非危急之病。不敢謁也。
其學於傷寒癰疽眼目病為尤長。北京人王善甫為京兆酒官。病小便不利。目睛凸出。腹脹如鼓。膝以上堅硬欲裂。飲食且不下。甘淡滲泄之藥皆不效。杲謂眾醫曰。病深矣。內經有之。
膀胱者。
津液之府。必氣化乃出焉。
今用淡滲之劑。而病益甚者。
是氣不化也。
啟玄子云。無陽者陰無以生。無陰者陽無以化。甘淡滲泄皆陽藥。獨陽無陰。其欲化得乎。
明日以群陰之劑投。不再服而愈。西台掾蕭君瑞二月中病傷寒發熱。醫以白虎湯投之。
病者面黑如墨。本證不復見。脈沉細。小便不禁。杲初不知用何藥。及診之曰。此立夏前。誤用白虎湯之過。白虎湯大寒。非行經之藥。止能寒腑臟。不善用之。
則傷寒本病。隱曲於經絡之間。或更以大熱之藥拯之。
以苦陰邪。則他證必起。非所以拯白虎也。
有溫藥之升陽行經者。
吾用之。
有難者曰。白虎大寒。非大熱何以救。君之治奈何。杲曰。病隱於經絡間。陽不升則經不行。經行而本證見矣。本證又何難焉。
果如其言而愈。魏邦彥之妻。目翳暴生。從下而上。其色綠。腫痛不可忍。杲云。翳從下而上。病從陽明來也。
綠非五色之正。殆肺與腎合而為病邪。乃瀉肺腎之邪。而以入陽明之藥為之使。既效矣。而他日病復作者三。其所從來之經。與腎色各異。乃曰。諸脈皆屬於目。脈病則目從之。
此必經絡不調。經不調。則目病未已也。問之果然。因如所論而治之。
疾遂不作。馮叔獻之侄櫟年五六。病傷寒目赤而煩渴。脈七八至。醫欲以承氣湯下之。已煮藥而杲適從外來。馮告之故。杲切脈大駭曰。幾殺此兒。內經有言。在脈諸數為熱。諸遲為寒。今脈八九至。是熱極也。而至真要大論云。病有脈從而病反者。
何也。
脈之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此傳而為陰證矣。令持薑附來。吾當以熱因寒用法處之。
藥未就。而病者爪甲變。頓服者八兩。汗尋出而愈。陝帥郭巨濟病偏枯。二指著足底不能伸。杲以長針刺?中。深至骨而不知痛。出血一二升。其色如墨。又且繆刺之。
如此者六七。服藥三月。病良已。裴擇之妻病寒熱。月事不至者數年。已喘嗽矣。醫者率以蛤蚧桂附之藥投之。
杲曰。不然。夫病陰為陽所搏。溫劑大過。故無益而反害。投以寒血之藥。則經行矣。已而果然。杲之設施多類此。當時之人。皆以神醫目之。所著書。今多傳於世云。李時珍曰。用藥法象。書凡一卷。元真定明醫李杲所著。杲字明之。
號東垣。通春秋書易。忠信有守。富而好施。援例為濟源鹽稅官。受業於潔古老人。盡得其學。益加闡發。人稱神醫。祖潔古珍珠囊。增以用藥凡例諸經向導。綱要活法。著為此書。
〔藥譜〕一卷 未見按上見於也是園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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