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學報〕】 BulletinofPhysical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華民國體育學會於民國六十一年(1972)年在臺灣復會後,於六十二年創刊〔學會通訊〕,並於六十八年創辦〔體育學報〕,該學報是國內體育最重要的正式學術刊物,每年出版一期,首任發行人為簡曜輝,主編為許義雄。
創刊初期稿源較為不足,因此,稿件之採用與否,主要由編輯委員會決定。
爾後稿源漸增,編輯委員會備感壓力。
八十一年(第十四輯)林正常擔任發行人,黃賢堅任總編輯時,在每篇論文之後,同步刊印審查意見。
換言之,每篇論文必須先在學會的年會上宣讀,而且自該年起,增設論文發表的評論員,發表者必須就評論員及相關與會人員的意見,修改並審查後才得以刊登。
這項審查程序有助於研究論文品質之提升。
八十二年(第十五輯),〔體育學報〕在許樹淵擔任發行人時,改為半年刊,每年出版兩期。
而且在八十二年下半年(第十六輯)方進隆任總編輯時,增訂新的投稿注意事項,使該學報的格式漸趨一致,並且達到正式學術期刊格式之水準。
目前體育學報每年六月與十二月出版,於出版前一個半月截稿,通常必須參加學會發表會宣讀,此點與一般的正式學術期刊不同,必須注意。
稿件含圖表不得超過一萬字,無稿酬,必須以有格稿紙繕寫或電腦打字稿(附磁片並轉換成PE2檔),稿末註明真實姓名與服務單位。
稿件應附五百字以內的中文與英文摘要及中英文關鍵字。
欲退稿者,需附回郵信封。
投稿地址為臺北市汀州路四段八八號,中華民國體育學會收,或寄臺北郵政九七之四六號信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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