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教育】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邊疆教育指對邊疆地區少數民族所實施之教育。
我國西部、西南及西北各邊遠地區中,尚有習用特殊語言和文字之少數民族,如蒙、藏、回、苗、傜、黎等族,其教育程度亦比較落後。
國民政府成立後,對於此等地區教育之推進,至為重視;
戰前即曾在綏遠設立蒙族師範一所,開辦後數年,即因戰事影響而停頓。
民國二十六年(1937)以後,中日戰事日趨激烈,邊遠各省成為抗戰之重要根據地,教育文化亟待推進,邊疆教育乃隨抗戰而逐步開展。
民國二十八年全國教育會議通過教育部所提之〔推進邊疆教育方案〕,及三十年行政院頒布教育部草擬之〔邊地青年教育實施綱領〕,是戰時實施邊疆教育的準繩。
在上述綱領中,確定以「蒙藏及其他各地之人民,其語言文化具有特殊性質者」為實施邊疆教育的範圍。
邊疆教育之宗旨規定:「為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切實推進邊地教育,徹底培養國族意識,以求全國文化之統一。
並根據邊地人民特殊之環境,切實謀其知識之增高,生產技能之增進,生活之改善,體育衛生及國防教育之嚴格訓練。」
該綱領又明白規定:「中央對邊地青年教育,一般教育行政系統,仍由教育部主管。」
由於此項規定,一向由中央政治學校、中央組織部及蒙藏委員會等機構所辦理之邊疆學校,均改隸教育部主管。
為了推廣邊疆教育,教育部不僅接管和維持原有之邊疆學校,更增設了各級新的邊疆學校,且對於邊疆各級學校之制度,亦有其特殊規定:邊疆小學是以兼收各族學生、混合編制、混合教學為原則;
而為適應環境需要,游牧區域實施流動教育,耕牧區域設立山寨學校,使教育能普及基層民眾。
又多數邊疆小學,兼辦社會教育,並有醫藥衛生之設備;
所有邊疆小學學生,均補助膳食、制服、書籍及零用金等。
邊疆職業學校多數為初級並重實用性質,設置科系須視邊地之環境需要而定,以農墾、畜牧、畜產製造等科居多;
邊疆語文則為各科所共同必修。
至於邊疆中學最初僅有一所,其制度與內地中學大體相同,另設預備班以配合邊地小學畢業生升學之需要。
邊疆師範學校,則招收高小畢業生,修業年限為四年。
其中約以三年時間讀完內地簡師之課程,以一年時間學習所在地區之邊文,……蒙、回、夷語文中選學一種,教學科目中尚增列「邊地知識」及「衛生及醫事」兩科。
所有師範生均享公費待遇,但亦有至少服務三年之義務。
另有國立邊疆學校與國立海疆學校,均為師範專科性質。
分為二年制與五年制,前者招收高中畢業學生,後者招收初中畢業學生。
邊疆語文之學習及邊事研究之側重,為其特色。
截至三十二學年度(1943~1944)止,為了直接教育邊地學童並實驗示範,教育部總共設立國立邊疆小學十七所、國立邊疆師範學校十二所(內設附屬小學十四所)、國立邊疆中學三所及國立邊疆職業學校九所,總計學生逾五千八百餘人。
為謀邊疆教育的順利推行,教育部復積極推進邊疆考察及研究工作。
除派員至察哈爾、綏遠、寧夏、青海、甘肅及新疆等地進行考察外,並組織教育部西南邊疆考察團,於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間在四川、雲南、貴州及廣西等地邊區考察,對西南少數民族教育,提供有價值之建議。
民國二十八年又組成西南、西北、川康、新疆四考察團;
三十年復舉辦大學生暑期邊疆服務團,由教育部選派八所大學教員十名、學生四十七名,赴四川西部實地調查邊民,並從事醫療及教育之服務。
調查內容分為邊疆文化、邊疆經濟、邊疆畜牧、邊疆地理、邊疆生理、邊疆生物及醫藥衛生等七類,出版調查報告書〔川西調查紀〕,無論對學術研究或邊疆教育之實際施行,均有莫大助益。
關於邊疆學術研究,除在中央、西北兩大學增設邊政學系外,並補助其他大學設置邊疆建設科目及講座。
三十三年又籌設邊政學院,三十四年改為國立邊疆文化教育館。
在教材方面,邊疆地區因語文特殊,學校教材及民眾讀物均極缺乏,內地編印之教材讀物並不適用,而邊疆學校又無力自行編印,教育部有鑑於此,於民國三十二年置辦簡便之邊文印刷機件,譯印初級小學國語常識課本蒙、藏、回文(與國文對照)各一套,分發應用,邊疆學童才有適當之教科書可讀。
另又將重要邊疆教育法令及三民主義分譯為蒙文、藏文,印發民眾閱讀,並編印國家蒙藏辭典及補充讀物。
教育部主管邊疆教育著重示範策畫及推展,旨在由邊疆自辦邊疆教育。
因而一方面補助邊疆各省學校經費,一方面注重督導考核。
民國三十二年,教育部即根據考核結果,頒訂〔各邊省辦理邊疆教育三年計畫〕,令滇、寧、青、甘、康、川等省依規定項目及進度切實推進,對邊疆教育之推行有顯著之成效。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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