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語文指導委員會(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藏語文指導委員會即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是西藏藏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領導機構。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四屆五次會議通過〔關於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若干規定的建議的決定〕。
根據該項決定的精神,一九八八年二月在拉薩成立了西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
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
指導自治區藏語文教學、科研、編譯、出版等部門和單位的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力量,督促解決和落實有關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工作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任務;
監督自治區各級政府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工作。
藏語文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藏語文指導處、藏語文業務處,是西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的具體辦事機構。
同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試行〔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的實施細則〕,其中規定自治區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為藏語文工作的領導機構。
自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成立後,西藏自治區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情況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自治區直屬各廳、局、地(市)相繼成立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或領導小組;
各行各業廣泛使用藏語文,多數部門的主要行文做到藏、漢兩種文字並用,主要文件、材料都有兩種文本;
區、廳、縣各級機關建有編譯局或科,配有相應的編譯人員;
逐步建立以藏語文授課為主的教學體系;
全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報紙、期刊有藏文版,一些故事影片、電視片等被譯成藏語文播放,廣播電臺也使用藏語播音;
郵電局編寫了藏文電報明碼本,出版藏、漢文對照電話號碼,並編寫〔郵電術語藏、漢對照辭典〕;
銀行的業務憑證譯成藏文;
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部門積極受理藏族訴訟參與人使用藏語文進行陳述、公訴、辯護以及提供證據的案件;
積極開發藏文電腦軟件;
出版了大量藏文圖書;
各單位公章、證件,商業、服務行業的商品名稱、標籤、廣告、門牌及街道名稱,絕大部分使用藏、漢兩種文字。
一九九○年三月,西藏自治區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創辦期刊〔藏語文工作〕。
一九九一年七月,召開西藏自治區首次藏語文工作會議。
十月成立「自治區翻譯工作者協會」。
一九九二年四月,召開藏語文規範化問題研討會,推動了西藏自治區藏語文規範化工作的發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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