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中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職業訓練中心」的設立,旨在培養基層技術人才;
一般多為學徒訓練、新進人員訓練、進修訓練、轉業訓練、領班與監工訓練等多種訓練。
實施職業訓練的場所即為職業訓練中心,有由國家運用公共經費支持者,謂之為公共職業訓練中心;
有由企業支持者,謂之為企業內職業訓練中心。
我國為因應國民就業安全及國家經濟發展的需求,用公共經費支持設立十三所職業訓練中心;
以下分別簡介:1.地區性職業訓練中心:政府為加速培養技術人才,配合就業輔導,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以促進經濟發展及社會繁榮起見,盡力推動按地區創設之職業訓練中心,計有政府在臺北市、高雄市、桃園、臺南分設四個地區性職業訓練中心,臺東亦有財團法人的東區職業訓練中心;
其訓練對象偏重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失學失業青年。
2.泰山職業訓練中心:泰山職業訓練中心,設在臺北縣泰山鄉,介紹現代技術,以改進及推動職業訓練師資訓練及其他各種技能訓練,隸屬職訓局。
3.局北區及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該兩職業訓練中心原隸屬經濟部,現隸屬職訓局,係與國外技術合作辦理職業訓練,由合作國派遣技術專家,並提供機器設備及機具等器材之支援。
4.青輔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該中心的前身為青輔會第一青年職業訓練中心,係青輔會為協助高中役畢青年,學習技術專長以利就業,於民國五十九年與裕隆汽車公司合作辦理。
至民國六十五年合約期滿後,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改在現址桃園楊梅幼獅工業區設置訓練中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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