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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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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5 00:57: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禮論篇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禮論〕與〔樂論〕二篇,是〔荀子〕一書中論說教育的重要部分;

 

禮者「養也」,以禮養欲,樂者「樂也」,以樂怡情。

 

荀子把人的心理活動分為性、情、慮、偽、事、行、知、能等八項;

 

認為「生之所以然者為性」,這種原始樸材,必待人為之文飾,庶可臻於善,故荀子提出「化性起偽」之說。

 

至情則為性的彰顯與表現。

 

易言之,性必過情而具體呈現,故性是能作喜、怒、哀、樂、好、惡等反應之潛在狀態,而情則是此類喜、怒、哀、樂、好、惡等現實活動的呈現。

 

荀子有時「性情」、「情性」並稱;

 

透過禮樂,一方面可改變喜、怒、哀、樂、好、惡之內在傾向,使性中此種自然反應能潛移默化,以達到昇華的境界,一方面亦可修正已表現之情,使之化約為合乎禮樂文理,不致放縱。

 

荀子在〔儒效篇〕中說:「縱性情而不足問學;

 

……行忍情性然後能修。」

 

陶情怡性是行忍的基本工夫,而透過禮樂,則可收行忍之功效。

 

荀子所說的禮範圍極廣,上自人君治國之道,下至個人立身處世之方,乃至灑掃應對進退、飲食起居之節,均在禮的範圍以內。

 

禮不但是行為方面的準繩,亦為思想言論之規準,不但是處理社會現象之準則,亦為應付自然現象的標準。

 

在治國方面,荀子在〔王霸篇〕中說:「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總方而議,則天子共己而已。

 

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禮,法之大分也。」

 

在〔勸學篇〕中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

 

在〔富國篇〕中說:「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

 

節用以禮,裕民以政,……而或以無禮而用之,則必有貪利糾譑之名,而且有空虛窮乏之實矣。」

 

在〔君道篇〕中說:「故古之人,……其取人有道,其用人有法。

 

取人之道,參之以禮,……行義動靜,度之以禮,……故校之以禮而觀其能安敬他。」

 

在〔性惡篇〕中說:「禮義生而制法度。」

 

在〔富國篇〕中說:「上不隆禮則兵弱。」

 

在〔王霸篇〕中說:「國無禮則不正。」

 

無不顯示禮在政治上的重要性。

 

在個人方面,荀子在〔修身篇〕中指出:「食飲衣服,居處動靜,由禮則和節,不由禮則觸陷生疾。

 

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違,庸眾而野。」

 

「凡治氣養心之術,莫徑由禮。」

 

在〔彊國篇〕中說:「故人莫貴乎生,莫樂乎安,所以養生安樂者,莫大乎禮義。」

 

在〔禮論篇〕中說:「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

 

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

 

在〔性惡篇〕中說:「今之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

 

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為小人。」

 

可見個人立身行世,一切根本均在於禮。

 

又荀子在〔禮論篇〕中,把處理自然觀象時所採用之方法亦列入禮的範圍,而說:「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萬物變而不亂,貳之則喪也,禮豈不至矣哉。」

 

另在〔修身篇〕中亦說:「故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

 

故荀子的結論是「禮者,人道之極也。」

 

荀子的禮治思想,乃承襲孔子之主張,與法家之重法有根本上的差異。

 

因為法是消極的,而禮則是積極的,荀子所主張的禮治,內以養心情導人欲,外以明定分而制倫常,仍是有儒家傳統色彩,與法家之崇法、勢、術者相去甚遠,須予辨明。

 

為了使禮發揮應有的功用,荀子主張必須講求「分」、「養」、「節」三者。

 

荀子於〔禮論篇〕中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與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故禮者,養也。」

 

說明了「分」與「養」的必要。

 

除了「分」、「養」以外,荀子認為禮還要具「立中制節」的作用。

 

如荀子在〔彊國篇〕說:「夫義者,內節於人而外節於萬物者也;

 

……內外上下節者,義之情也。」

 

此處是以義輔助禮來發揮「節」的作用,其義是一貫的。

 

﹝荀子‧禮論篇〕是荀子哲學的核心思想,旨在通過對「禮」的起源、發展和演變的論述,闡發「禮」的本質;

 

同時以喪、葬、祭禮說明「禮」之所以為崇高人文精神的象徵,以及其所具備豐富的人文價值。

 

質言之,〔禮論篇〕既可說是荀子「禮」的哲學,也可說是一套以人為本的價值哲學。

 

全篇約可作兩大部分:前一部分主要在申論「禮」的起源,即禮的根本、發展演變和本質意義等,對「禮」的哲學加以詮釋;

 

後一部分則以具體的喪、葬、祭禮,說明「禮」的精神與實踐。

 

分述如下:1.禮的起源:荀子認為人生而有欲、在群居生活中,若欲而不得、群而不能分,必然引起爭亂(參見「至亂大本」)。

 

古代望王為弭亂止紛,因而制禮,〔禮論篇〕中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

 

爭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

 

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故禮者養也。」

 

荀子認為禮是對人欲和人心以價值涵養的材料。

 

如調理美味以「養口」、薰製香料以「養鼻」、刻畫藝術以「養目」、彈奏樂音以「養耳」、居處安適以「養體」。

 

以各種物資「養欲」之後,聖王進而區別其間的貴賤等差,使人們依等級而有不同禮制。

 

如貴為天子者得有「大路越席(大車厚蓆),所以養體也;

 

側載睪芷,所以養鼻也;

 

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

 

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步趨節奏和於武、象、韶、護等樂曲)所以養耳也。」

 

禮同時可進而涵養人的心志性情:「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天子以旗幟立信);

 

寢兕持虎(以兕虎之皮為飾)、蛟韅(蛟皮製之馬腋革)絲末(絲製車覆簾)、彌龍(金飾車耳),所以養威也;

 

故大路之馬必倍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

 

透過感官、心志的涵養,總而使人知禮識義,通達人文價值:「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

 

如此層級分明:始於養欲、進而分群、終於養心,既足以解釋「禮」的源起,又指示「禮」之為人文價值活動的境界。

 

2.禮的原始根本:「禮」原本是崇祀天地先祖的宗教儀式。

 

主持儀式者必為一族領袖(即君),教導傳授「禮」者則為「師」,〔禮論篇〕中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

 

先祖者,類之本也;

 

君師者,治之本也。

 

無天地,惡生?

 

無先祖,惡出?

 

無君師,惡治?

 

三者偏亡焉無安人。

 

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詳見「三本」)3.禮的發展演變:「禮」出於人情自然:如先有對天地敬畏之情,始有崇天祭地之禮;

 

先有對先祖追念祈佑之情,始有祭祀祖先之禮。

 

原始禮節主要在達情,儀文必然粗略。

 

嗣後踵事增華,發展出各式各樣的儀節,甚或不免流於形式,而失去了真情,〔禮論篇〕中說:「凡禮,始乎梲(疏略)、成乎文(文飾)、終乎悅校(完善)。

 

故至備,情文俱盡;

 

其次,情文代勝;

 

其下,復情以歸太一也。」

 

就是說「禮」的演變由簡入繁,終至完備。

 

「禮」的最高境界是真情與文飾皆俱;

 

其次有時情勝文,有時文勝情,仍能兼顧情文;

 

最下至少要能恢復太古製禮時的真情(參見「太一」),不可徒具虛文、流於形式。

 

4.禮的本質:「禮」始為宗教儀節,繼而成為規範人群社會生活、與個人行宜的準則。

 

「禮」的形式文飾或代有更迭,然而作為人文價值的天平、權稱,卻是「禮」不變的本質。

 

〔禮論篇〕中說:「繩者,直之至;

 

衡者,平之至;

 

規矩者,方圓之至;

 

禮者,人道之極也」,即以「禮」為最高的價值準則。

 

至於行禮的原理是:「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

 

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

 

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裡,並行而雜,是禮之中流也」,就是說行禮時若文飾儀節勝過真情實意,則是以禮節為隆重;

 

反之則是殺減禮節;

 

若二者互為表裡,並行不悖,則是得乎「禮」的中道。

 

5.喪、葬、祭禮的意義:「禮」原為宗教儀節,喪、葬、祭禮為其最重要的內容。

 

〔禮論篇〕中說:「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

 

生,人之始也;

 

死,人之終也;

 

終始俱善,人道畢矣。

 

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是儒者借養生送死之節,教化百姓之方。

 

荀子根據這個原則進而申論喪、葬、祭禮的意義:「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

 

故葬埋,敬藏其形也。

 

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銘誄繫世,敬傳其名也。」

 

質而言之,喪葬祭禮皆出於生者對亡者致隆思慕之義,於亡者死後致哀戚之情,死後將其形體妥為埋藏,俟後以祭禮崇祀其神靈。

 

要旨在稱情立文,合情合理,毋使情文互勝,〔禮論篇〕中說:「禮者,斷長續短,損有餘,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

 

……故說豫娩澤,憂戚萃惡,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顏色者也。

 

歌謠譀笑,哭泣諦號,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聲音者也。

 

……兩情者,人性固有端焉。

 

若夫斷之繼之,博之淺之,益之損之。

 

類之盡之,感之美之,使本末終始莫不順比,足以為萬世則,則是禮也。」

 

就是說人生而具有喜怒哀樂之情,而「禮」正所以節情,過者損之,不及者益之;

 

進而能極盡人情之美,作為終始生死、事理人情萬世不易的法則。

 

總結以上所說可知,〔荀子‧禮論篇〕以「禮」為一切人文價值的準則。

 

「禮」的施行應以「合宜」為原則,要求稱情立文,情文俱盡;

 

切忌徒具虛文,流於形式。

 

如孔子所言:「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

 

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

 

禮樂之可貴在其象徵、表達的人文精神,失去精神、徒具形式的「禮」,就毫無價值可言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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