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韓非(西元前280~前233)是戰國時代韓國的庶公子,曾受業於荀子,其學說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
韓國在戰國之初,雖曾實行過申不害的法家之政,但韓非對之則提出批評,說:「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
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姦多。」
又在〔定法篇〕中說:「申子未盡於術,……申子言:『治不踰官,雖知弗言。
』治不踰官,謂之守職可也,知而弗言,是不謁過也。」
他更指出申不害不但未盡於「法」、「術」,且尚「請仕其從兄官」,破壞法度,並曾勾結趙相大成午以自重。
韓非目睹當時韓國國勢日益衰弱,多次上書諫韓王,重用賢臣,勵行法治;
唯當時韓國的政治盡為「重人」把持,韓非的意見未受重視。
韓非在〔孤憤篇〕中所說的「重人」,乃是「無令而擅為,虧法以私利,輕國以使家,力能得其君,朋黨比周以蔽主」的「當塗之人」。
韓非徹底反對法先王的復古思想,如他說:「言先王之仁義,無益於治」,因此主張必須「明吾法度,必吾賞罰」才能為治。
他在〔五蠹篇〕中又說:「世異則事異,事異則修變。」
認為若不能了解「古今異俗,新故異修」的道理,而「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悍馬,此不知患也。」
韓非又指出人性是好利自私的;
而利之所趨,可善可惡,所以他在〔脩內篇〕中指出:「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人,為戰與馳;
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之所加也。
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壬死,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
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韓非從變古的歷史觀,好利的人性論,推演出他的教育思想是:以吏為師、以法為教。
要制止人民惡性的表現,實現社會之安寧,必須嚴法律重刑罰,他指出:「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終不能動其脛毛。
……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姦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
……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
乃是利用人性中「畏威」的弱點,而達「寡罪」的目的。
他又說:「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
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
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功。」
主張只有嚴刑明法以教人,才能使人畏罪而不敢做壞事。
韓非嘗把學者、帶劍者、言古者、患御者、工商之民稱為「五蠹」;
指出五蠹之民與耕戰之士是不相容的,而尊顯五蠹之民更與富國強兵是背道而馳的。
因此他說:「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
拔城者受祿,而信廉愛之說;
堅甲厲兵以修難,而美薦紳之飾;
富國以農,距敵恃卒。
而貴文學之士;
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游俠私劍之屬;
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
他又說:「為人臣者,求諸侯之辯士,養國中之能說者,使之以語其私,為巧文之言,流行之辭,示之以利勢,懼之以患害,施屬虛辭,以壞其主。」
又說:「為人臣者,聚帶劍之客,養必死之士,以彰其威;
明為利己者必利,不為己者必死,以恐其群臣百姓,而行其私。」
又說:「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
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
姦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
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商賈之民多矣。」
這些都是不利於國政的,人主當嚴加禁止,以免下民取效。
韓非在〔顯學篇〕中又強調嚴刑峻法的功效,說:「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
另在〔六反篇〕中亦說:「父母積愛而令窮,吏用威嚴而民聽從。」
又在〔顯學篇〕中說:「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
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也。」
均強調「以法為教」之功效。
韓非過分強調刑法之作用,認為「法」為治國之本,因而主張「以法為教」與「以吏為師」,而認為捨了法律,便無所謂教育,故其立論是很偏頗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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