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卡斯特的教育系統】 Mulcaster'sEducationalSyste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穆卡斯特(RichardMulcaster,1531~1611)是英國十六世紀的重要教育理論家;
他曾於劍橋和牛津大學求學,然後擔任倫敦的商人泰勒學校(MerchantTaylor'sSchool)的校長達二十五年。
他的主要教育理念見於他所寫的兩本書內:〔學校狀況的檢討〕(PositionsWhereinThosePrimitiveCircumstancesBeExamined,WhichAreNecessaryfortheTrainingupofChildren,EitherforSkillinTheirBooksorHealthinTheirBodies,1581)、〔國小教育的第一部分〕(TheFirstPartoftheElementary,1582)。
由於他發現到文法學校來的學生素質不齊,乃主張每個小孩,無論貧富,在十二歲以前都要強迫接受基本的讀、寫、音樂及繪畫方面的訓練;
且教師的訓練要有大學的水準,要和法律及神學院的學生一樣,先接受哲學訓練,再來是專門訓練。
在學生的教導方面,要特別加強體育及比賽活動來加強兒童的體能。
在語言的學習上,要先把英語學好再學拉丁文,他曾說:「我愛羅馬,但我更愛倫敦;
我喜歡義大利,但更愛英國;
我懂拉丁文,但更敬佩英文。」
(1582)。
這種把英語當學術用語的主張,在三十年後得到另一位校長布勻斯萊(JohnBrinsley)的呼應。
穆卡斯特的教育主張大致歸納如下:(1)以方言為主要教學媒介,而不要太早教古典作品和外國語;
(2)無論貧富,只要是有能力者,都應有權接受與其才能相當的教育;
(3)主張設立師範學校來培育師資;
(4)對於女子教育也要和男孩一樣,能力好的女孩子也應有權接受高等教育;
(5)所有人都應有體育訓練,包括男孩、女孩、教師和學生;
(6)國小教育(elementaryeducation)應該是實施博雅(liberal)教育,不針對特定目標;
(7)最好的老師應該去教下階層的子女,而且要給與最高的薪水,其班級學生數也要比上層階級的子女來得少;
(8)繪畫和音樂可在專門的學校傳授。
很顯然的,穆卡斯特的教育主張由於過於前進,以致在當時未被接受。
即使以目前的標準來看,有些地方仍是高標準,更何況是十六世紀的英國。
尤其是對下階層子女那種補償教育的概念,目前都還不容易做到;
而把師資培育提升到大學水準;
也還是近年的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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