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會(德國)】 Elternbeirat(German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早在一八四九年的德意志憲法中就規定由國家負責對學校的監督,而家長可參與決定學校辦學的措施,可是該憲法並沒有付諸實施,戰後德國便擴充了家長對學校的影響權力。
在一九六○年代德國社會人士討論〔學校法〕(Schulgesetz)的時侯,對家長會的問題發生了爭議,於是一九七二年聯邦法院便對該問題作了判決,認為在教育工作上,家長和學校應該有計畫地進行合作。
按一般規定,家長在班級教學中可以充任助理教師(Tutor)的工作,也可以參加辦理學校的節慶,整頓學校的環境與有關的競賽活動等等。
這當然和家長本身的積極性有相當關係。
早在一九一○年普魯士政府就要求老師除了在家長定期聚會時間之外,還要對家長作顧問性質的談話;
家長可以從老師那裡獲得有關學生學校生活更廣泛而真實的消息。
一般而言,有四分之三的家長希望這樣做,這些談話的個案中有一半是由於學科學習的困難,另外四分之一便是學生行為問題,其他為零碎管理問題。
事實上,學校教師如果重視家長的合作,也會帶動家長的積極性。
學校中如果有家長會的組織,便會舉辦以班級為單位的聚會或範圍較大的全體家長會議。
甚至於舉辦家長代表會議(Elterhräte)。
有時候學校舉辦全校會議(Schulkonferenz)也邀請家長代表出席。
一九一八年普魯士首先規定要每年理兩次班級家長會議,在開會時級任老師,有時也有科任老師參加報告一學期的教學內容與方法、遠足或旅遊的計畫、到企業單位進行實習的辦法等。
為造成家長會開會時輕鬆的氣氛,特別選擇一些大家感到興趣的問題或採用團體動力法鼓起家長談話的興趣。
整個學校和校際家長會也有一定的組織方式。
在班級家長會中推選出兩名家長代表出席全校家長會(Elternbeirat)。
然後又由全校家長會選出代表參加與教師以及學生代表共同召開的學校會議(Schulkonferenz)。
此外全校家長會又派代表參加地區家長會(Kreiselternrat),地區家長會又選出代表出席邦家長會(Landerelternbeirat),邦家長會使可就重要的學校政策問題向邦教育廳提出意見成為民意的一種政治勢力。
當然也可以組織成全國家長會(Bundeselternrat)。
但是在地區以上的家長會很少聽到有什麼活動。
可是地區性的活動仍然十分活躍。
例如漢堡市就有五千名家長代表,約占所有家長的七分之一。
家長會的工作在多數地方僅限於顧問性質。
但是在赫森邦(Hessen)從一九五八年開始家長會對學校章程、考試規程、教學方法與教具的添購方面具有參與決定的權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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