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 Disciplin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譯為學科的英文字discipline至少有三個含義,廣義的含義指教育中系統的「陶冶」;
其次指含有獎懲作用的訓育;
第三指一種學習科目,或稱為學科。
學科在學習科目方面是指為了達成學校教育的目標,從教育的觀點,將人類之科學、技術、藝術等文化遺產有系統的編成教育內容的單位。
亦即在學校內,教學的知識和技術等教育內容,按照其內容特質,加以系統和組織的東西,就叫做學科。
以我國而言,像國語、算術(數學)、社會、自然、音樂、美術、體育、外國語等即是。
而在學科中也有再細分的,像社會再分為地理、歷史、公民,自然科分為生物、化學、物理、地球科學等。
學科的起源可溯自希臘羅馬時期的七種博雅學科或人文七藝(liberalarts),亦即文法、修辭、辯證的三學,和算術、音樂、幾何、天文的四藝,做為培養自由民的主要教養內容。
經過文藝復興後的近代歐洲,由於新的學科知識陸續產生,因此,希望將那些新的知識全部納入,做為學習內容的百科全書主義,曾是教育的理想。
這種提倡泛智主義(pansophism)的代表性的思想家之一,即是康門紐斯(J.A.comenius)的名言:「對所有的人教授所有事物的普遍的方法」,試圖將教學方法體系化。
要把日漸增多且無止境的人類知識的全部納入學科之中並不可能,因此應選擇怎樣的知識,架構怎樣的學科,又增加的學科只是並列是否恰當等,這些問題的解決,是進入十九世紀之後,教育學的一個基本問題。
齊勒(T.Ziller)等人提倡中心統合法即是其中一例。
中心統合法(Konzentration)是為避免多學科的並列,導致學生觀念混亂起見,在學科中放置一種中心學科,然後將其他學科及教材和這中心學科做有機的結合的觀念。
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學校課程改造的主要問題是各學科「統合」的問題,因此課程編製上有相關、融合、合科、核心、廣域等理論出現,在美國特別做了很多實驗。
其後學校教育的大眾化,及教育內容的生活化,因杜威的進步主義哲學的影響,而流行起來。
但以目前的觀點來回顧,則已經知道生活本位或經驗本位的學科課程理念,有輕視文化遺產的傾向,實際上也帶來兒童學力低落的問題,所以如何避免這樣的問題,是探討學科配置時應考慮的。
學校的教育活動,一般可分成國語、教學等學科指導的教學,以及學科外的活動,即學校例行活動、社團活動、班級活動等指導。
學科指導是以系統的且組織化的文化內容,做為教學的內容,是以知識的「陶冶」為主要的目標,而學科外活動,是以培養民主的態度和行為能力,以達成「訓育」的目標為主要的任務。
因此學校教育活動,可分成學科和學科外兩個領域,而欲達成陶冶和訓育,或說是學習指導和人格指導兩個功能,兩者之間,已各自發展成獨特的方法和理論。
雖然如此,學科是學校課程中最重要的部分,這種觀念並沒有改變。
另外,學科也可分做工具學科和內容學科。
前者是指國語和算術等學科,後者則指社會、自然等。
其他也可分做一般教育學科和職業教育學科。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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