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萃英】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鄧萃英(1885~1972)字芝園,福建省閩侯縣人。
初進私塾啟蒙;
然後投考武備學堂及全閩師範學堂,均獲錄取,依興趣而選擇後者;
畢業後赴日本,進東京高等師範學校;
再至美國留學,入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一方面吸取西方科學新知,另一方面對我國固有學術仍不斷研究。
民國元年(1912),在國立北京高等師範學校任教;
六年(1917),擔任數學部主任;
三年後,接掌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校長;
十三年(1924),北高改制為國立北平師範大學,仍掌校政;
其後,又曾任國立廈門大學、河南大學校長。
在教育行政方面,自民國成立後,先後經歷福建省政府教育廳督學、科長及教育部首席參事,並曾任次長代理部務。
北伐成功後,又曾出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
綜觀鄧氏一生之學經歷,均在教育領域。
論其求學過程,曾受各級師範教育;
任教則歷任小學、中學,以至大學之教師與校長;
至於教育行政,亦經歷各級教育行政機構之各種職務;
故不僅學養深厚,經驗更為豐富。
來臺之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
對於教育政策,時有建白,嘗率先倡議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並主張免試升學,皆具卓識。
鄧氏在主持北師大時,曾提出教育改革方面之主張:(1)實行男女合校,提高女子教育水準與女權;
(2)提高科學教育水準,鼓勵學術研究風氣;
(3)擴充各類新式設備;
(4)重視人格教育,如說:「有科學知識而無道德,將成為無源之流。」
而他對於子女之教育,主張有三「不可破產」:(1)人格不可破產;
(2)知識不可破產;
(3)經濟不可破產。
鄧氏嘗列舉師範教育之四要:(1)增進師道之精神,以擔當道德教育之任務;
(2)養成專業之自尊心,以避免物質之誘惑;
(3)提高教育研究之興趣,以培養獨立之教育學者;
(4)強調服務之觀念,鼓勵以教育為終身事業之教育家。
所論均深中肯綮。
鄧氏在臺期間,雖未再負教育實際任務,然在教育界仍享有崇高之聲譽;
民國六十一年(1972)病逝臺北,享年八十八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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