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參照團體】 ConflictReferenceGroup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參照團體一詞,最初是由美國學者海曼(H.H.Hyman)於一九四二年所提出,用以說明個體與某一特定團體的比較,從而認識本身社會地位、決定自己行為態度的方式。
每一個人都會在客觀上「參與」某些團體,在主觀上「嚮往」某些團體,前者為個人的所屬團體,後者為個人的參照團體。
兩者之間,可能是相同的團體,也可能是相異的團體,可能相互重疊,相互轉化,也有可能分立併存,彼此衝突。
目前參照團體的概念,泛指個體用以觀照、評鑑、比較及導引自己言行舉止的團體,是個人言行、態度、習慣、信仰、價值觀念等的來源及基礎。
所以參照團體一方面具有比較的功能,一方面又具有規範的功能,是個人社會化的重要途徑。
一般而言,社會的組成分子往往會認同能夠滿足其需要者、地位較高者、成就較大者,以之為個人的參照團體,以其行為準則為參照架構,向這些團體中的人學習,向他們的方向發展。
不僅個人的行為態度及思想信念取決於此、模塑於此、定位於此,個人更據此評價自己的作為、本身的際遇及周遭的他人。
現代大眾社會多元發展的結果,使得個人可能在「客觀上」同時從屬於幾個不同的團體,也可能在「主觀上」同時屬意於幾個不同的團體,如此一來,不免出現「衝突參照團體」的現象。
先就所屬團體而言,個人可能在同一時間內,是幾個不同團體的共同成員。
不論他的成員身分是否出於自願,也不論這些團體是否具有吸引力,只要個人實質參與了這些團體,是這些團體的一分子,就要設法維護其在團體中的地位,遵從團體的規範與價值。
在這個意義上,所屬團體也就是某種形式的參照團體,如果各個所屬團體之間無法完全相容,自然產生衝突。
次就個人心神嚮往、但尚未實際加入的參照團體而言,雖然每一個人主觀選定的參照團體,可能數量有限,唯若這些參照團體與個人所屬團體的角色背景不同,或這些參照團體彼此的性質不一,觀點互異,個人也會遭遇不同的期望及常模,而陷入衝突的困境。
衝突參照團體的表現,大致有四種不同的形式:第一,同一所屬團體內,不同次級團體間的衝突:如身兼行政工作的教師,既是學校行政部門的一員,也是學校教師團體的一分子,二者對於教育專業自主的看法,或許會有出入。
第二,不同所屬團體間的衝突:如身兼教職及母職的女性教師,可能為了同時扮好賢妻良母的家庭角色,及師嚴道尊的學校角色,而疲於奔命。
第三,所屬團體與參照團體間的衝突:如期望晉升為大學教師的現職中學教師,也許會在負笈深造及固守崗位之間,難以取捨。
第四,不同參照團體間的衝突:如肩負政治、道德及認知社會化任務的中小學教師,一方面尊崇其大學授業教授的諄諄教誨,期許自己是社會穩定發展的中堅力量,另方面又同情體制外教育改革團體的激進訴求,認為不如此無以整頓教育沉痾,穩定與激進之間,不免產生煩惱。
通常遭遇衝突參照團體的困擾時,社會組成分子的反應不外乎:(1)力求協調維持均衡;
(2)選擇壓力最顯著的一方予以回應;
或(3)訴諸第三力量的支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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