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 Categ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在哲學中,討論範疇最有系統的要算亞里斯多德和康德,解釋也有差別;
分述如下: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的哲學體系中,範疇指的是存在體存在的樣式(modesofbeing)或述詞的基本類型(basickindsofpredication)。
亞氏在其著作〔範疇論〕(DeCategoriae)指認定十種範疇,分別是:類別(kind)、分量(quantity)、性質(quality)、關係(relation)、地點(place)、時間(time)、動作(action)、被動(undergoing)、位置(posture)、狀態(state);
但在另一著作〔分析後論〕(AnalyticaPosteriora)中則省略了位置與狀態兩個範疇。
假如要在「蘇格拉底是……」這樣的填充句裡填上一個名詞,或在「蘇格拉底……」這樣的填充句中填上一個動詞,就是在描述蘇格拉底這個存在體的存在狀態。
「蘇氏是人」描述的是蘇氏這個存在體的類別;
「蘇氏是蒼白的」-性質;
「蘇氏是六尺高」-分量;
「蘇氏是年長於柏拉圖的」-關係;
「蘇氏是生活在雅典」-地點;
「蘇氏是生於西元前五世紀」-時間;
「蘇氏爭辯」-動作,「蘇氏被起訴判刑」-被動。
在康德(I.Kant,1724~1804)的哲學體系中,範疇指的是悟性(understanding)的先然形式或思維的形式,其作用在於統一整理各種經驗的內容,使之為人所理解,並成為普效性知識,由範疇所整理出來的,即為各種形式的判斷(judgement)。
康德指認出四種基本的範疇,而每一基本範疇又再區分為三種次範疇(sub-categories),如下表所示。
心理學中把範疇解釋為「認知意識的形式」,是普遍的原則,或預設的所有認知及某些認知的關係。
當代哲學中,範疇一詞往往視為「最基本的」類別(fundamentalclasses)。
在普通用語中,範疇常與類別、種類、範圍混淆,是不精確的用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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