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班主任(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模範班主任亦稱「優秀班主任」,為班主任中工作成績卓著,堪稱楷模之優秀教師。
模範班主任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1)熱愛教書育人的工作,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及強烈的事業心。
(2)能深入了解、研究所任班級的每個學生,包括其思想品質、學業成績、才能特長、性格特徵、成長經歷及家庭情況等,在此基礎上有計畫、有重點、有目標的開展教育工作。
(3)掌握學生集體的發展情況、幹部情況、班風、主流與傾向等,在此基礎上認真組織和培養班集體,克服消極因素,樹立正氣,形成優良的班風。
(4)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有效地協調包括家庭、社會環境在內的各種影響學生發展的力量,實現教育的一致性。
一九七八年七月,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當時稱「北京市革命委員會」)首先聯合授予北京市一成績突出名叫劉純補的中學班主任以「模範班主任」稱號。
這一授名活動通過新聞媒介得到廣泛的傳播。
此後大陸各地陸續開展類似活動。
其中聲勢較大的一次是一九八三年七月由﹝人民日報﹞、﹝光明日報﹞、﹝體育報﹞、﹝中國青年報﹞、﹝健康報﹞、﹝文匯報﹞、﹝中國教育報﹞聯合發起在全國評選「優秀班主任」活動。
教育部、衛生部、國家體育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支持該項活動。
一九八四年一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評選出優秀班主任二千九百一十三名,他們均獲得了優秀班主任獎章及證書。
模範班主任(或優秀班主任)一般先由基層根據有關教師實績評選(或推選),上報後經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審查批准,然後授予有關榮譽稱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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