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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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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3 04:0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認知論

 

Cognitive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有些心理學家把學習時所產生的改變,解釋為認知的歷程。

 

此種看法是將個體對環境中事物的認識與了解,視為學習的必要條件,故而稱為認知論。

 

認知論者不同意聯結論所說的,單憑刺激反應的重覆練習即可產生學習的看法。

 

個體如對所學事物不認識其關係,不理解其意義,縱有多次練習,亦無從產生學習。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例是屬於知而後學的。

 

譬如在數學上,如不理解其原理,絕無法做習題;

 

在語文表達時,如不了解其結構,將無法傳達其正確意義。

 

認知論源於本世紀初葉的完形心理學(GestaltPsychology),重視知覺的整體性、重視環境中眾多刺激之間的關係。

 

認知論主張個體面對一個學習情境時,能否產生學習效果,端賴以下兩個條件:第一,新情境與舊經驗符合的程度。

 

個體面對的學習情境中,通常包括熟悉的與生疏的兩類刺激。

 

熟知刺激較多時,即表示學習情境較符合個體已有的經驗架構,容易認知、了解,故而易生學習。

 

學生們都曾經驗到,如果閱讀資料中生字、新詞、專門語術超過了個人的能力和經驗時,無論怎樣努力熟讀強記。

 

都很難學習到書本中真正的意義。

 

不過,新舊經驗也不能完全符合,完全符合等於舊知識的重覆,也產生不了新學習。

 

第二,新舊經驗的結合並重組。

 

學習並非是零碎經驗的增加,而是以舊經驗為基礎在學習情境中吸收新經驗,並將兩種經驗結合重組成為經驗的整體。

 

因此認知論者不重視被動的注入,而強調主動的吸收。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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