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論】 Cognitive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有些心理學家把學習時所產生的改變,解釋為認知的歷程。
此種看法是將個體對環境中事物的認識與了解,視為學習的必要條件,故而稱為認知論。
認知論者不同意聯結論所說的,單憑刺激反應的重覆練習即可產生學習的看法。
個體如對所學事物不認識其關係,不理解其意義,縱有多次練習,亦無從產生學習。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例是屬於知而後學的。
譬如在數學上,如不理解其原理,絕無法做習題;
在語文表達時,如不了解其結構,將無法傳達其正確意義。
認知論源於本世紀初葉的完形心理學(GestaltPsychology),重視知覺的整體性、重視環境中眾多刺激之間的關係。
認知論主張個體面對一個學習情境時,能否產生學習效果,端賴以下兩個條件:第一,新情境與舊經驗符合的程度。
個體面對的學習情境中,通常包括熟悉的與生疏的兩類刺激。
熟知刺激較多時,即表示學習情境較符合個體已有的經驗架構,容易認知、了解,故而易生學習。
學生們都曾經驗到,如果閱讀資料中生字、新詞、專門語術超過了個人的能力和經驗時,無論怎樣努力熟讀強記。
都很難學習到書本中真正的意義。
不過,新舊經驗也不能完全符合,完全符合等於舊知識的重覆,也產生不了新學習。
第二,新舊經驗的結合並重組。
學習並非是零碎經驗的增加,而是以舊經驗為基礎在學習情境中吸收新經驗,並將兩種經驗結合重組成為經驗的整體。
因此認知論者不重視被動的注入,而強調主動的吸收。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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