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意學】 Semantic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語意學」就是專門研究「語言意義」(meaningofLanguage)的一門學問;
屬於語言學(Linguistics)的一部分。
在英文中,語意學最早出現於一八九四年美國哲學學會的一篇論文〔反射的意義:語意學的論點〕(ReflectedMeanings:APointinSemantics)中。
在早期,「語意學」除了對語言的意義的研究之外,還包含對語言意義在時間上改變的研究,也就是所謂的「歷史語意學」(HistoricalSemantics),通常稱為「比較語言學」(ComparativePhilology);
其中還包括自古以來便使人們產生興趣的「字源學」(Etymology)。
直到一九○○年出版的〔語意學:意義科學之研究〕(Semantics:StudiesintheScienceofMeaning)一書,正式將語意學視為研究意義的學問,並且不再以歷史性的語意變化作為研究對象。
從事意義問題研究的除了語言學家,還有哲學家與心理學家,其中的界限很難加以區分。
一般而言不外是運用科學或哲學的方法來研究語詞(words)、表語(expressions)、語句(sentence)、名稱(name)、記號(sign)、概念(concept)、含意(sense)、指稱(reference)或指謂(denoting)、真理(truth)、言語行動(speakingact)、意向(intending)等與語言意義相關的方面;
而後以研究結果來回答究竟「什麼是意義」以及「什麼是意義的標準」這兩大問題。
後者亦即是要問「語詞或命題(proposition)在什麼情況下具有意義」。
由於偏重的方向不同,對語意學的研究產生了許多不同的理論,如「指謂論」(denotativetheory),代表人物有邁農(A.Meinong,1853~1920)、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等人;
以主張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Positivism)的維也納學圈(ViennaCircle)為主要代表的「檢證論」(VerificationTheory);
從洛克(JohnLocke,1632~1704)、休姆(DavidHume,1711~1776)以來就有的「觀念作用說」(ideationaltheory);
索緒爾(FerdinanddeSaussure,1857~1913)的「記號理論」(SignTheory)等。
從這些理論,大略可以得出兩種語意學的方向:一種涉及語意的結構本身,著重討論語言的涵義(intension)或含意;
另外一種則涉及語言之外與經驗相關的意義,討論的是語言的外延(extension)或指稱的問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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