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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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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3 03:15: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種族隔離

 

Segreg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種族隔離是指多民族的國家,對白色人種和有色人種、歐洲人和非歐洲人等種族集團強制分離,亦譯為「種族分隔」、「種族分離」。

 

種族隔離大體上可分為兩種:(1)人身隔離或制度隔離,將人限制在一定範圍內的做法,如一定的居住區,一定的機構(學校、教堂)和一定的社會設施(公園、運動場、餐館、休息室);

 

美國和南非過去曾實施禁止有色人種和白色人種同讀一個學校,同住一個房間,同上一個教堂,同葬一個墓地等。

 

(2)地域隔離,即對一定的種族集團在指定地域內實行分離,如建立保留地、黑人區、猶太區等,兩種隔離一般相互結合,同時並用。

 

種族隔離出現早期美國、非洲的多民族社會中,其中以南非的作法最為尖銳;

 

是統治集團為謀取經濟利益和優越社會地位經常使用的手段。

 

二十世紀以來種族隔離往往看成白色人種利用法律的或社會的膚色界限維護其支配地位,但各種征服者(諸如亞洲的蒙古人,非洲的班圖人(Bantu))歷史上都曾實行過包括隔離政策在內的種族歧視。

 

為消弭衝突,防止戰爭,建立族群融合的和諧社會,是人類社會積極努力的目標,美國在一九六四年的〔民權法案〕中,即主張在參加聯邦政府資助項目的工作上禁止歧視,積極為黑人爭取政治和經濟權力,其中包括了反對選 舉、教育和使用公共設施的歧視和隔離的條款。

 

聯合國也在一九七三年通過〔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對剝奪種族成員的生命和人身自由的權利,對為不同種族建立單獨的停留地或居住區,對用強迫勞動手段剝削弱勢族群勞力等罪行,都採行嚴厲禁止措施,凡是有種族隔離行為的組織、機構或個人,都屬犯罪行為,締約國有義務禁止、預防並懲治這些偏差行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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