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經驗(美國)】 EarlyExperience(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實習經驗」是指職前教師在接受專業教育課程之前或剛開始接受專業教育的那段時間內所具有之實地經驗,通常可由學校或博物館、科學教育中心和工業或商業教育中心等教育機構中獲得這種經驗。
為因應不同需求,實習經驗的課程也有不同類型。
某些師資培育課程會要求申請其課程者須先取得未來希望任教之年齡層的學生之實習經驗。
此種類型的實習經驗之目的在觀察:(1)實習教師(prospectiveteacher)如何與學生相處;
(2)實習教師如何與學校的教職員相處;
(3)實習教師如何協助學校中的正式教師(regularteacher)及(4)實習教師對學生、學校和教育過程所表現的態度。
此外,這種經驗可使實習教師了解學校的情境、教師與學生的活動等,以幫助其決定是否願意投入時間、努力和代價而成為一位教師。
通常,正式教師需就實習教師(申請師資培育課程者)的表現提出報告,以供師資培育課程之教授參考,而實習教師於申請課程過程中,亦需提出自己的實習報告。
另一種類型的實習經驗課程計畫是在師資培育課程開始時實施。
這種課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將實習經驗視為該課程的一部分;
另一類則為包含實地經驗與書報討論之獨立的實習經驗課程。
合併教育概論課程在內的實習經驗通常需十二至十八週的時間,這課程每週於大學校園內上課二至三次,而實習教師必須全時間或每週有二到三天待在實習學校中。
此類實習經驗的重點經常由課程目標所指引,強調社區、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學生、教學、課程、評鑑、諮商和學生的校外活動等之觀察與分析。
如果多位實習教師到同一所學校實習,則每週可舉行一至兩次的書報討論,由共同合作的教師、大學教授和職前教師一同參與。
則另一類於師資培育課程開始時實施的實習經驗課程則有較多變化類型,實習教師可能有幾週是全時間在校亦或部分時間在校達一長時期(十二至十八週)。
此類課程的內容重點與前述課程類似,有些課程更強調實習教師的觀察經驗,而要求實習教師必須連續數天待在實習學校,並在較簡單的情況中協助正式教師處理事務。
除此之外,其他類型的實習經驗課程包括:(1)強調以教室觀察、分析和反省為主;
(2)小學、國中和高中等學校的觀察;
(3)城市、市郊與鄉村學校的觀察;
(4)包含(2)、(3)兩種;
(5)要求較長的時間,強調一般的學校和教室之功能與活動,並嘗試使實習教師能涉及個別化教導、小組教學和全班教學一段時間。
實習經驗的課程已經普獲重視。
一些實習試教課程較強調情意領域的目標,但許多課程則同時兼顧認知和情意兩個領域。
一個有效的實習試教課程計畫必須包括:(1)明確的課程目標;
(2)謹慎地選擇實習學校的位置與合作的教師;
(3)師資培育學程和實習學校的行政人員及教師間必須密切合作;
(4)為涉及此課程的合作教師和大學教授舉行研習會或其他會議;
(5)實習教師在實習學校中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對其所要研究的情境進行觀察;
(6)實習教師、合作教師與大學教授必須經常一起舉行討論;
(7)實習教師必須經常以單獨或小組的方式與合作教師、大學教授舉行會議;
(8)實習試教之後是否符合目標需有後續評鑑;
(9)所有參與者對後續評鑑結果進行討論;
(10)根據評鑑結果和討論修正實習經驗。
實習經驗課程未來的趨勢將傾向於:(1)增加實習經驗課程的時間;
(2)使書報討論更具分析和反省的功能;
(3)包含更多臨床的情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