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 Precogni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預知指心靈在事情尚未發生時,即知曉其結果的現象;
預知是超感知覺(ExtrasensoryPerception)的一種,不是透過感官知覺或推理而發生。
真正的預知要符合下列條件:一是預知不必依據任何線索推理預測的結果;
二是預知事情發生並非確定事情必然發生,如甲預知乙會遺失一佰元不能是導致乙真的遺失錢的原因;
三是預知不是純屬巧合的結果。
預知現象是否真的會發生,還是一個有爭辯的問題。
在哲學中,與之相關的論點有:第一,時間序列的問題:假如預知現象真的存在,那麼未來的事就存在於現在,可是這樣的事不容易為人的心靈所掌握,因為人如何可能看到尚未發生的事,並不可知。
第二,為命定論(fatalism)的問題:有人認為預知現象的存在,表示要發生的事必然會發生,非人力所能扭轉,因此肯定了命定論;
但有些學者不贊成這個論點,認為即使預知現象產生,事情的結果未必會如預知的結果一般。
第三,個人自主(autonomy)的問題:有人認為預知的存在表示個人在被預知事項上事實上沒有自主的能力,但這個觀點也不完全為人所同意,因為他們認為在被預知事項上,個人在邏輯上還有可能以己之力扭轉被預知的結果。
第四,因果關係的問題:假如預知現象的出現是未來必然要發生的事情所造成的結果,那麼前者即為果,後者即為因,而這種關係中的因是「逆溯的因」(causation),但必然要發生的事情本身就是一項果,既然為果,則其因必然在它之先或同時發生,但這裡的果本身卻沒有因。
(參見「超感視覺」、「心電感應」、「超感知覺」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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