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第一大學(法國)】 UniversityofRennesI(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雷恩第一大學一九七○年依據一九六八年的法國高等教育改革法案而建立,以代替先前的雷恩大學,其前身為南特大學。
該校有學術與財務自治權,隸屬教育部,經費由國家政府所提供。
其組織主要由一系列的訓練及研究單位所組成,每個單位有學術與行政的自主權。
該校同時也有技術學院所提供的二年課程。
管理組織為:大學委員會,成員八十人,包括選出來的教員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與技術人員等,也有從國營與民營部門中所選出非大學本身的委員代表。
科學委員會,職掌研究事務方面。
校長由大學委員會選出。
大學城內設有學生宿舍。
圖書館有各系圖書館及特別圖書館,並有大學出版社。
法律與經濟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D.E.U.G.)二年可得;
法學與經濟學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
碩士學位可在學士學位後,在一年內取得;
專門性高等文憑(D.E.S.S.)碩士學位至少需研習一年;
高等研習證書(D.E.A.),亦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得;
博士文憑則於高等研習證書取得後,二至四年內取得。
醫學:醫學博士的取得需要六年加一年的實習和畢業論文,並且在取得博士學位後二年獲得醫學方面的專業證明。
牙科醫生的取得需五年。
藥學:藥劑師證書需要四年加一年的實際工作,醫藥博士需具備二份合格考試證書(高等研究或特殊研究或科學研究)和學位考試後的畢業論文。
理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後可得;
理學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文憑之後,一年可得;
碩士學位可在學士學位後或以同等學歷一年取得;
碩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二年取得;
專門性高等文憑,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亦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至於博士文憑則於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內取得。
文學與人文科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後可得;
文學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
碩士學位,則可在學士學位後或以同等學歷一年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亦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至於博士文憑則於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內取得。
大學技術證書(D.U.T.)也是學士後二年內可得。
該校與下列各國大學學術合作:美國、英格蘭、波蘭、尼日、委內瑞拉等。
校址:2,rueduThabor,B.P.826,35000Rennes,France.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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