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之極】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道德之極是指最高的道德準則,在荀子看來即是「禮」。
〔勸學篇〕中說:「學惡乎始?
惡乎終?
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
其義則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
……為之人也,舍之禽獸也。
故書者,政事之紀也;
詩者,中聲之所止也;
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
故學至乎禮而止矣。
夫是之謂道德之極。」
學習受教是人之所以善化素樸本性必由途徑;
誦經讀禮能令學者透過文化傳統與民族歷史經驗,體悟人的價值所在。
而「禮」尤為理法的根本(分即根也)。
人群的紀律與秩序,學習受教的目的就在知禮行禮,因而可說「禮」是最高的道德準則。
根據荀子學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不在於形體外貌,而在於「能辨」,辨別異同、親疏、等差,進而建立禮義法度,如〔非相篇〕中說:「人之所以為人者何以也?
曰以其有辨也。
……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
今夫狌狌形矣,亦二足而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而食其內。
……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
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禮莫大於聖王。」
人禽之別,在於人(尤其是聖王)能辨別分際,建立禮法制度以節制私欲,消弭爭亂。
如〔禮論〕中說:「禮起於何也?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
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
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待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由此可見,在荀子看來,「禮」不僅是人禽之別的準繩,更是善導人欲、安定社會秩序的法則,故而足以為最高的道德準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