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主義】 Liberation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解放主義指受到馬克斯主義(Marxism)影響的一種政治上的意識型態(ideology),是一種「左翼的自由主義」(left-winglibertarianism)。
解放主義者認為,人們應該尋求即刻的、大規模的既有社會秩序的改革,以增進人類的自由,並促成個人潛能的最大實現。
而為了達成馬克斯主義中的烏托邦思想,他們主張所有傳統的政黨最終都應廢除,而代之以嚴密的社會管理(social-managerial)組織。
當代的解放主義主要興起於一九六○年代晚期的學生運動時。
解放主義也可視為激進的自由主義運動(libertarianmovements)中的一支,不過解放主義為左翼,與右翼的自由主義(right-winglibertarianism)不同,後者比較接近無政府主義(anarchism)。
首先,解放主義奠基於傳統的利他主義(altruism)倫理,主張個人「在社會中」從事最完全的解放,因而視個人為「相互依存的社會性存有」(aninterdependentsocialbeing)。
其次,解放主義意在建立新的社會制度,希望能使社會成為一處保障所有人最大幸福之實現的所在。
而自由主義則否定個人間的相互依存性,視每個人為一個自主的道德主體,並謀使個人從傳統社會制度的束縛中解放出來。
從教育的角度看,解放主義未必會導致學校的廢除,而是廢除所有的公立學校和強迫教育學校(publicschoolsandcompulsoryschool),因為他們認為這些都違反了基本人權。
簡言之,解放主義者與自由主義者最大的不同處,在於前者認為社會仍舊必然先於個人。
除了政治上的解放主義外,教育中也有解放主義的存在。
教育解放主義(educationalliberationism)主張教育的最終目的應該是沿著人本主義的路線(humanisticline)來完成社會的重建(reconstruction),但也強調每個人所具有之獨特潛能的完全發揮。
學校應該提供學生以必要的知識技能,讓他們能夠更有效的學習;
在學校教育中應該基於理性與科學的知識觀,教導學生如何透過個人及團體解決問題的技術來實地解決問題。
大體說來,教育解放主義有兩個基本論點:(1)社會與個人心理問的區分是虛幻的,因為個人經驗總是要藉某些特定的社會文化架構下才能獲得。
學習者本身必然也是社會性的,而且是透過「社會化精神」(socializedpsyche)而運作;
(2)一個開放的教育系統需要一種對於學習進行開放及實驗性的探索,反過來說,一種開放的、實驗性的探究也需要有一種開放的政治與經濟機構,能夠一開始便將開放的教育系統包括在內。
歐尼爾(W.F.O'Neill)在其〔教育的意識型態〕(EducationalIdeologies)一書中,曾將當代教育解放主義分為三個主要派別:修正的解放主義者(reformliberationist)、激進的解放主義者(radicalliberationist)與革新的解放主義者(revolutionaryliberationists)。
其中修正的解放主義主張應致力於修正存在於教育系統及整個社會之內的社會不平等現象,而學校亦應主動地為現存體系的民主原理的發展負起責任。
歐尼爾歸納,在美國當代社會中,有五種運動可稱得上是改革派的解放運動:黑人解放運動(TheBlackliberationmovement)、女權解放運動(women'sliberationmovement)、西班牙裔美籍人民解放運動(Hispanic-Americanliberationmovement)、美國原住民解放運動(theNativeAmericanLiberationmovement)及同性戀解放運動(gayliberationmovement),這些解放運動主要在要求現有社會中不同族群間能有平等的權利及參與機會,屬於非意識型態(nonideological)的性質。
激進的解放主義則主張學校應該負起批判與重建當代文化基礎的重責,他們相信,目前社會基礎的基本制度(包括傳統教堂、資本主義、民主制度、性別角色與家庭等)都應該重新省思並徹底修正。
歐尼爾分析,激進的解放主義又分為兩派:「前革命的」(prerevolutionary)與「後革命的」(postrevolutionary),前者認為教育應該要創造出一種「革命意識」(revolutionaryconsciousness),以引出公眾對重建社會經濟體系的呼聲;
後者則認為教育必須能實地建構及鞏固新近建立的社會主義國家。
至於革新的激進主義則以為既然學校制度只是為了服務一般文化下的主流利益而存在,所以在現實中不能期望學校在社會的重建方面,對現存社會有何內在的批評,而只能希望學校在抗拒與消除種種非人性之深層社會力量方面有所貢獻。
即是學校應該成為引發社會革命的基本動力,對於現存社會體系進行徹底的顛覆,使舊體系能為一個與過往不同的、並以理性及人性為基礎的社會所取代。
此外,歐尼爾亦將教育解放主義中的意識型態作出以下歸鈉:1.在教育的整體目的方面:教育的中心目的在促進必要的社會改革,一方面要促使學校內個人高度自由化,一方面也要致力使整個社會更加人性化。
2.在學校的目標方面:學校之所以存在,有下列三個基本理由:(1)幫助學生認清及回應社會改革的必要性;
(2)提供學生知識技能,使他們能更有效地學習;
(3)教導學生實際解決問題的技能。
3.在一般的特徵方面,教育解放主義又具有下列的特點:(1)主張知識是發動社會改革的必要工具;
(2)強調人是文化的產物,人的自我中含有社會的因子;
(3)注重對於現存社會政策及實務的客觀分析;
(4)將教育視為是每個人獨特潛能的最大發揮;
(5)特別重視那些妨礙個人潛能發展的社會條件,強調未來的重要性;
(6)主張對現存社會進行大規模的改革;
(7)以開放的經驗性探究為基礎;
(8)奠基於馬克斯主義或新馬克斯主義(newMarxism)上,認為社會經濟條件決定了所有個人的意識;
(9)認為真正的知識權威是在能洞悉當代資本主義的病徵及其相關的社會態度。
4.在學習者方面,主張當兒童能在一個理想社會中成長時,就會傾向於善。
個別差異比共同處更值得重視。
每個學生在道德上都是平等的,他們應該都有相同的教育機會。
5.在行政及管理方面:教育權威應該賦與少數有責任感的知識分子,這些知識分子應該充分了解在建構社會變遷時的客觀需要,並且能夠透過學校來完成這些改革。
而教師本身也應具有智識的敏銳與經過啟蒙的社會意識(socialconsciousness)。
6.在課程本質方面,學校應該強調社會經濟的改革,這些改革又包括:(1)同時重視自我理解與社會行動;
(2)強調在行動上對社會正義的追求;
(3)學習的內容應該有選擇性;
(4)重視智識的實踐(praxis),而非狹義的實務或學術;
(5)學校應該強調那些有爭議性的社會問題,重視與這些問題背後之基本價值與假定有關的研究分析,並關心這些研究結果的實際應用。
7.在教法及評量方面,教育解放主義者認為應該同等強調學生「問題覺知」(problemperceiving)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此部分又包括:(1)在與社會有關課程架構下,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方式要優於以教師為中心的學習;
(2)教師應該被學生視為知識及投入社會的楷模;
(3)評量時應重視學生面對重要社會問題時所自然反應的行為;
(4)講求人際競爭與傳統評分的評量方式應減至最低;
(5)學校應該重視所有重要個人經驗的社會基礎;
(6)練習(drill)式的學習方式雖偶爾有其必要性,但仍應可能減少。
8.在教室管理方面,解放主義者認為學生應該為自己的行動負責,但不是在傳統「自由意志」的概念下來解釋。
教師在決定行為標準時應該民主而客觀,標準的決定應與學生共同協調,而且要以發展學生道德責任感為最終目的。
總之,由於解放主義者以為,大部分的正式教育部避免與政治權力及社會控制中的現實議題正面衝突,因此教育解放主義集中於對公立學校的批評。
認為學校固然應該客觀,講求理性與科學,但不是完全中立。
學校仍有其意識型態的功能存在,其存在不僅是為了教導學生更有效地思考,更在於使學生能具有一種卓越的智慧,在面對人類社會中重要的問題時,能夠透過知識來解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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