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麻痺】 CerebralPals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腦性麻痺」是目前在肢體殘障個案中最常見的現象。
典型的原因是在生產過程中,腦部受到傷害造成;
胎兒發育期間或出生後遭到創傷,也可能是腦性麻痺的原因。
腦性麻痺是屬動作的障礙。
由於肌肉動作協調障礙,造成無法維持正常的姿勢與平衡,而展現異於常人的動作或技能。
因腦性麻痺造成個人的肢體障礙有很大的差異;
有些人僅在動作協調上出現小問題,有些人走路顯得極為困難,有些人甚至需仰賴輪椅代步。
腦性麻痺因患病部位的不同,而有如下的分類:單肢麻痺(monoplegia):一肢麻痺。
兩下肢麻痺(paraplegia):兩下肢同時麻痺。
半側麻痺(hemiplegia):同側的兩肢麻痺。
雙腳或雙手麻痺(diplegia):在雙腳有較大障礙的四肢麻痺。
四肢麻痺(quadriplegia):四肢幾乎障礙相等的麻痺。
另依運動性質而作的分類,腦性麻痺可分成如下四種:痙直型(spasticity):由於肌肉緊縮,無法正常收縮,使患者無法正常控制自己的動作,造成動作遲緩與不自主的痙攣。
指痙型(athetosis):由於不規則的肌肉緊縮,以致患者的腕部或手指常有無法控制或導致不規則的動作型態。
此類患者常表現多餘的或無目的的動作。
當患者在壓力之下,連枷肢(flailinglimbs)甚至難以控制大體的運動,而且異常運動的嚴重性增加,產生情緒激動的現象,或可能增加有目的運動的企圖。
共濟失調型(ataxia):由於缺乏協調,使得患者在控制平衡與運動方面,顯得倍感吃力。
常難以維持直立姿勢和控制平衡反應。
混合型(mixed):患者之運動特性具有上述各類型部分或全部的組合型態。
腦性麻痺患者常伴隨著許多次級的障礙,如聽障、語障、口語與齒音障礙、行為與社會與情緒問題,學障則是頗為常見的現象。
因此,腦性麻痺者可能即是一個多重障礙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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