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課程】 ExperientialCurriculu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經驗課程有兩種定義,其一是指課程組織的型態之一,也稱「活動課程」;
其二是指學生實際所學習的課程經驗。
就課程組織型態的經驗課程而言,一八九七年杜威(J.Dewey)於芝加哥大學創立實驗學校,採用「活動方案」,是活動課程設計的開始。
由於活動課程以學生為中心,視經驗為認知的主要資源,故又稱「經驗課程」。
以學生為中心的經驗課程、以知識為中心的學科課程與以社會為中心的核心課程,共同成為課程組織型態中三大主要的課程取向。
「經驗課程」強調學生的全面發展,認為教育是連續的心智成長過程,教育的目的即在協助兒童成為具有社會創意的個體。
教學固然需要事前的準備與計畫,但非嚴密的計畫。
教材的內容應由學生在學習情境中合作選擇並組織,教學活動是師生互動的結果。
就學生實際學習的經驗課程而言,美國課程學者古德拉(JohnI.Goodlad)於一九七九年在其〔課程探究〕(CurriculumInquiry)一書中,將課程的探究分成歷程領域(theprocessdomains)和實質領域(thesubstantivedomains),前者研究課程發展的決策過程,包含社會、機構、教學與個人層次;
後者研究課程發展的實質成果,包含理想課程、正式課程、知覺課程、運作課程和經驗課程。
「理想課程」係指學者專家或有關機構依照課程設計的理念與原則所規劃的課程;
「正式課程」是教育行政主管當局規劃、認定或所接納採用的課程,通常以書面文件的型態出現;
「知覺課程」則是教師、家長或其他人對正式課程的詮釋與認定;
「運作課程」則為教師真正施教傳授給學生的學習內容;
最後學生在這運作課程中所實際經驗學習到的,即謂「經驗課程」。
經驗課程可能和理想課程、正式課程、知覺課程或運作課程成果一致,也可能有顯著差異。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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