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學習與發展】 ConceptualLearningandDevelopmen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概念」是學得一個名詞的意義後,加上心理作用而形成的了解與解釋。
名詞有物體、事件、觀念、關係和歷程等。
對一個概念能夠透徹了解並明白的解釋出來(解釋指拋開原來的文字結構,用自己的說法說出),方可算是學習有得,而能正確的把握名詞的意義。
概念學習從幼年開始至青年後期,依生長和學習經驗,能對名詞具體把握、認定、分類、到心中有了名詞的形式,從學習歷程說,自小學一年級至高中畢業,是最明顯的學習和發展時期。
對名詞的具體把握和認定,只是區分或辨認的階段。
此階段在於認識並辨別具體或無深刻含意的名詞。
如兒童認識壁鐘、座鐘是指示時間的工具,是從形狀認識。
漸而認識到陳列在街頭的標幟鐘,知道都具有同樣的功用。
待到認識了時鐘的長短針之別,且由對數目的認識而能辨別時間,已能了解腕錶與壁鐘和桌鐘其有同樣的作用,此後且能不只認識外形的方圓,不只以外形為度,而注意錶面,即注意到時針,分針和秒針的作用時,才將各種鐘錶歸為一類,以與無此種作用之物件區分,此時便已進入分類階段。
到能一看即知何者應稱鐘,何者廳稱錶時,已在心目中形成時計的概念,最後,進一步體認時間的意義,是為形式概念,是高度心理作用的結果。
這種發展歷程,前一段是後一段的基礎,從對一個物體的具體形象的認識而能夠辨認此物,擴展到一類物件與另一類物件的差別,進而了解抽象的意義,才進入成熟階段。
換言之,概念學習與發展有四個階段,即具體認識、辨別、分類和意義形式。
助長概念學習與發展,要應用便利學習的方法。
首先是指明概念名詞的「名稱」(即名詞字)和其特點,即構成名詞的主要因素。
如「桌子」(名詞或名字)的特點是有四腳支持一個板面(特點),以肯定這個名詞;
然後舉例說明桌子的形狀,兼說明桌子的功用(在於置放物件或工作或書寫);
最後舉出不屬於桌子的物件,以肯定桌子的特性,如凳子、椅子也有四腳與一個板面,但卻非桌子的正常用物。
像這樣一個具體名辭的學習,由認識經過辨別到分類,逐步進展,可由小學二年級到四年級。
學生的學習狀況自然有個別差異,有遲速之別,也有重疊而同時並進的可能。
但就一個學生而言,必然不免於這樣的歷程。
在學習的過程中,必須留給學生思考和了解的時間,使其加入心理的主動活動。
在概念學習與發展到分類階段之後,可由學習解決問題而了解類別關係和分類原則,從其中把握概念原則,即一個概念之所以如此定名的道理,如鐘錶、更漏、和煮蛋所用的「漏沙器」同稱「時計」,是由物體運動(指針走動和沙落下)衡量時間;
各種房屋用以遮風蔽雨和減低冷熱度等,以意義確定名辭,意義即成為概念的內涵;
並且可以由此類推,推到在野外尋找或草創棲身之處,是高度的心理活動,到了這個階段,才算學習與發展成熟。
概念學習與發展的個別差異度極大,各人的成熟狀況不同,不能拘泥於實際年齡或學校年級。
但在學習階段,教師不能忽略任何學習機會,必須細心而周到的隨時教導學生,使學生正確把握名詞意義,並能確切的運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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