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獲得法】 ConceptAttainmentApproac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概念獲得法」適用於教導概念;
布魯納(JeromeS.Bruner)是主要倡導人物。
所謂概念,是指具有共同特徵(又稱屬性)的某一類事物的總稱,如哺乳動物是一個概念,舉凡人、狗、貓、牛等都是哺乳動物,他們擁有「胎生、吃奶長大、溫血動物」等共同特徵。
當教學目標要求學生能自行界定新概念、理解並應用該概念時,可選用概念獲得法。
其教學流程如下:1.選取和界定概念:採用該教學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選取能清楚分析出重要屬性的概念。
教師事前可對預定教導的概念自行下一個定義,所下的定義不僅要考慮學生是否理解,而且適合用於概念獲得教學,換句話說,要能含蓋該概念的重要屬性。
通常字典或教科書中提供的定義未必適用。
2.分析重要屬性:就預定教導的概念,分析出屬於該概念例子的共同特徵。
例如:長方形概念的共同特徵是:(1)是一幾何圖形;
(2)有四個邊;
(3)有四個直角;
(4)對邊平行且相等。
3.事先準備正例和反例:所謂正例是指要能具備所有的重要屬性,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即可視為反例。
就前面所提的長方形概念而言,三角形便是一個反例,它固然是一幾何圖形,但只有三個邊。
舉反例的原因是有助於學生分辨清楚該概念的重要屬性。
4.向學生解釋學習過程:告訴學生要學會用自己的話為概念下定義,並自行找出該概念的重要特徵。
將黑板分成兩部分,分別標示出正例和反例,在略作解釋何謂正反例後,告訴學生經由正反例的比較,嘗試找出正例的共同特徵。
5.呈現正例和反例:此一過程係要求學生經由比較,對該概念的屬性作假設。
作法上大致有兩種:第一種是先呈現一個正例,然後依次舉正例或反例。
另一種方式是同時呈現所有正例和反例,要求學生自行分析、歸納、下結論。
以第一種方式為例作說明。
在呈現第一個正例後,讓學生說出所注意到的任何特徵,逐一寫在黑板,不論對錯先不作指正,但強調每一個正例都必須符合這些共同特徵,用這個標準來檢查所假設的特徵是否正確。
例如當老師是以硬紙板呈現第一個長方形時,也許有同學把「紙作的」當作長方形的一個屬性,等到另一個正例是用其他材質呈現而學生發現用什麼材質不是重點時,便可在黑板上將「紙作的」刪除,但不必擦掉,以便學生能看到整個過程。
此外,其他不重要的特徵如顏色可在討論中點出。
在提反例時要提醒學生反例可能具備其中一、兩項特徵,但不會完全符合,只要其中一個不合即為反例。
在呈現時不斷提醒學生注意正例與反例之間的差異。
此外,要進一步澄清、修飾學生使用的詞彙,例如:「圖形」→「幾何圖形」,「邊一樣」→「邊相等」。
6.要求學生下定義:在確認學生歸納出的重要屬性後,要求學生據此嘗試對該概念下定義。
教師在此階段要有耐性,因為學生可能不習慣用自己的話陳述定義,可先由一位學生開頭,再鼓勵其他人增添或修改。
經過多次經驗後就會更熟練。
「概念獲得法」的目的是鼓勵學生參與下定義和形成概念的過程,而非要求作出完美的定義。
7.額外舉例作檢查:教師提供額外的例子,要求學生辨別是正例或是反例;
或由學生自行舉例和作說明。
8.和學生討論學習思考的過程:此一過程目的在確知學生是否學會如何界定一個概念,是否了解概念是如何形成的,並且把它納入自己思考的過程。
換句話說,學會如何思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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