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形成法】 ConceptFormationApproac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概念形成法」同樣用於概念的教學,但適用的教學目標不同,強調培養學生歸納思考的能力、自行發現或建構新概念的能力,以及分類的技巧,也就是說,能對一堆事物比較其異同,進而作分類、命名概念。
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居於主導的地位,教師只負責安排學習環境。
美國教育學者塔巴(H.Taba)是主要的倡導人物。
其教學步驟如下:1.導引學習心向:告知學生學習目標,並複習舊有相關知識。
2.列出一些事物:教師向學生提問題,要求他們說出一堆事物,並列在黑板上。
例如:教師要求學生說出曾經搭過或看過哪些交通工具,並將學生的回答逐一列在黑板上。
3.要求學生分類:教師要求學生就舉出的事物在某方面的相似性作分類。
就前例而言,教師可要求學生依照某一標準,將舉出的交通工具加以分組,相似的放在同一組。
4.對各類別命名:教師要求學生將分類後的各組類別作命名。
5.說出歸類的依據:要求學生解釋歸在同一組的原因,也就是把共同的特徵說出來。
6.分析概念間的關係(包括上位、同位、下位概念):以前例而言,學生可能將有關機踏車、汽車、火車三類的交通工具各自歸在一起後,又再歸於陸運之下,這時教師可提示學生有關上位、同位、下位概念的關係,並要求學生自行作分析。
7.要求學生重新作不同的分類:教師可要求學生根據不同的標準重新歸類,並解說原因。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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