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人主義教育運動】 New-IndividualismEducationMovemen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新個人主義教育運動植基於新個人主義。
新個人主義又有別於傳統的個人主義,是一派立於新人文主義(New-Humanism)的學說;
其思想內涵與體系採生物學與進化論的觀點,又揉合盧梭(Jean-JacquesRousseau)自然主義的精神,反映出情意、人文的與藝術的特質,不但有別於以理性為基調,偏重於主知的、功利的、自由的傾向的個人主義,而且因應社會主義與國家主義過度高漲的情勢,復修正個人主義思想偏頗之處,將此二者予以融通整合而形成一種新思潮。
所個人主義教育的興起與擴散,是針對個人本位思想的新取向,重視個人價值與個性發展的教育,反對畫一主義與干涉主義的教育實施,而形成精神與目標相一致、內容與方法各有不同的教育革新運動。
近代兒童教育運動與進步教育運動,是新個人主義教育運動的推展,亦是其具體產物。
所個人主義教育運動的推行,承續自然主義教育重視學習者身心發展的教育新法,光大個人主義教育目標,強調個人本位與自由發展的教育指標,發揚人文主義教育精神,崇尚人格尊嚴與人類價值的教育理想,而在教育革新上,作綜合務實的努力,旨在本個人人格發展與社會祥和進步的理念,顧及個人學習的心理因素與要件,及學校教人成才成器的方針與重點,採用愛、民主、合作與指導的方式,熱心獻身教育工作,用心培育身心健全、個性良好、能發揮權力意志及文化創新的新人。
策進此教育運動的當代教育思想家與實行家,較具代表性的有:美國進步主義的教育家杜威(JohnDewey)、柯布(S.Cobb)及帕克爾(F.W.Parker)等,及英國的南恩(T.P.Nunn),蘇格蘭的尼爾(A.S.Neill),瑞典的愛倫‧凱(EllenK.S.Key),義大利的蒙特梭利(MariaMontessori)等歐洲兒童教育運動家。
綜觀這些教育思想家的學說,可將新個人主義教育原理與實施,歸結為如下重要的論點:1.新個人主義的教育觀念,本質上完全注重兒童的個性、興趣及其潛能的自由創發,以達助長其充分發展的自我成長。
2.新個人主義的教育目的,主要在於高度尊重人格,充分發展個性,以培育自由完美的人格,養成獨立自主的個人。
3.新個人主義教育內容,不論課程或教材,很注重順應兒童心理發展的傾向及符應兒童本心本性所趨的興趣與活動。
4.新個人主義的教育方法,本「導其成長」的原則,採用輔導方式,促進兒童的自我生長,以達助其自由發展與自由活動的目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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