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實徵論美學】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新實徵論美學」是以經驗實證和邏輯推論的方法,來分析和討論美感經驗與各類藝術的美學思想。
實徵哲學原是法國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所提出;
他在〔實徵哲學講義〕中主張人類精神進化分為三個階段:一是神學的或虛構的階段,二是玄學的或抽象的階段,三是科學的或實證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人類已明瞭探求絕對知識為不可能,故不再追求現象的第一因,而以邏輯推理和觀察現象兩種方法,致力於發現現象間不變的關係與有效的法則。
一九二二年石里克(MorritzSchlick,1882~1936)接任維也納大學歸納科學講座教授的位置,並結合卡納普(R.Carnap)、維根史坦(L.Wittgenstein)、費格爾(H.Feigl)等人創立維也納學圈;
他們以追求統一的科學系統與科學語言為職志,並以「可驗證性」(verifiability)為科學知識的基礎,此為邏輯實徵論之源起。
為與孔德的實證論有所區別,故又稱新實徵論。
而維根斯坦一九二九年到英國劍橋大學,一九三九年並繼穆爾(G.E.Moore)成為心靈哲學和邏輯教授。
在他的影響之下,新實徵論思想與英國傳統的經驗主義相結合,成為經驗實驗論。
新實徵論美學是以英國劍橋大學為起源地;
代表人物有李查斯(IvorArmstrongRichards,1893~1979)和歐格登(CharlesKayOgden,1889~1957)。
一九二三年他們兩人共同發表〔意義的意義〕(TheMeaningofMeaning)一書,區別「情感語言」和「符號語言」兩個概念。
符號語言包括思想、符號和指涉對象三個要素,思想對說話時所使用的符號有修正作用,對指涉對象有檢驗作用,而符號與指涉對象之間,卻是一種間接的關聯,因說話的需要與目的,暫時產生關係。
所謂情感語言,則是以符號去表達情感,在客觀世界中並沒有具體的指涉對象,而「美」此一概念,屬於「情感語言」,非「符號語言」。
科學語言是一種符號語言,必須釐清科學陳述(符號)和經驗事實(指涉對象)之間的關係,以辨明真假。
而詩歌語言目的在激發情感,本身具有模糊、朦朧和曖昧的特質,只要能激發豐富的情感和想像,便是成功的描述,在邏輯而言,它既非真,亦非假;
但詩歌卻是情感語言的最高形式。
李查斯一九二四年發表的〔文學批評原理〕(ThePrinciplesofLiteraryCriticism)是新實徵論美學的另一部重要著作;
他在書中,主張美感經驗和非美感經驗並沒有根本性質上的不同,只是美感經驗較為複雜、統一,且許多衝動可以得到滿足,而成為一種價值。
此外他還在書中提出藝術作品就是能對觀賞者產生感情效果的東西,而我們能在藝術的效果中感受到的性質,也就是美。
現代西方美學家常批評李查斯以感情效果來定義藝術,忽略了認知和理解的重要性,但並不減損他思想中條理清晰的特質。
當代英國倫理學家艾爾(AlfredJulesAyer,1910~1991)和美國倫理學家司帝文生(C.L.Stevenson,1908~1979)的思想,都受到他的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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