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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實徵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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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2 23:57: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實徵主義

 

Neo-Positiv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新實徵主義」一詞意指由「維也納學圈」(ViennaCircle)所發展,強調邏輯與經驗重要性的一種哲學觀點;

 

後來並成為二十世紀影響甚為深遠的邏輯經驗主義運動。

 

一九二九年「維也納學圈」的主要領導人物石里克(MorritzSchlick,1882~1936)、賴辛巴赫(HansReichenbach,1891~1953)與卡納普(RudolfCarnap,1891~1970)等出版了〔科學的世界觀:維也納學圈〕,宣告新實徵主義的來臨。

 

他們主要承續了休姆(DavidHume,1711~1776)、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與彌爾(JohnStuartMill,1806~1873)等人強調經驗、客觀的實徵主義(positivism)傳統;

 

並結合了弗列格(FriedrichLudwigGolllobFrege,1848~1925)、羅素(BertrandRussell,1872~1970)與維根史坦(LudwigWittgenstein,1889~1951)等人在邏輯學上的新發展而逐步開展出新實證論的觀點。

 

新實徵主義者的基本立場是反對傳統形上學,他們贊同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叢〕(TractatusLogico-Philosophicus)中的觀點,認為傳統形上學所用的語言,若進行邏輯結構的分析,可以發現都無法用「檢證原則(principleofverification)」加以檢證,因而都是無意義的。

 

哲學史上之所以會有千年來爭論不休的種種問題,完全是因為誤用了語言或概念不夠清晰所導致。

 

因而對於可以說的,他們主張要說清楚,對於不可說的,則要保持沈默,甚至連吹口哨都不可以。

 

哲學的意義僅在於澄清語言及基本概念的用法與邏輯方法,而不在於構築一套顛撲不破、包羅萬象的系統;

 

哲學應該是一種活動。

 

用來澄清傳統形上學概念最重要的方法即是「檢證原則」,其意指一個「判斷」(judgement)或「命題」(proposition)的意義決定於該判斷或命題能否被證實的方式,而這僅能在經驗的認識中加以肯定或否定,能經由經驗加以檢證其真假的,才具有認知的意義;

 

凡是無法由經驗證明其真假的判斷或命題都是無意義的。

 

傳統形上學由於多為無法以經驗證明真假的語言,因而是無意義的命題,充其量僅是一些情緒性語言與囈語,不應是哲學研究的主要內容,而需加以排除。

 

另外,新實徵主義者相信建立一套完全明確無誤的科學語言系統是可能的。

 

他們延續羅素與維根斯坦「邏輯原子論」(logicalatomism)的看法,認為所有可以經驗證明其真假的命題恰恰與經驗世界存在的事實有邏輯的對應關係;

 

其中,一個簡單命題對應一個原子事實,許多簡單命題連結而成的複雜命題對應由許多原子事實組合成的事實,而所有命題的集合恰對應於整個世界;

 

最終,世界必可用一套精確無誤的邏輯語言來加以表述。

 

既然一切的科學所探討的是相同的基本事實,則應可藉由此種精確無誤的邏輯語言達到一切科學的統一,此即「科學統一運動」的呼籲與提倡,其主張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在方法論上的統一,認為社會科學的研究若要進步,就必須採取自然科學的方法與標準。

 

新實徵主義強調經驗與邏輯,反對傳統形上學的看法,的確為二十世紀的哲學發展與各種學科帶來相當的影響,但其亦有未能解決或不盡有理之問題。

 

首先,雖然形上學、倫理學、美學等,在檢證原則下可能都是無意義的,但在認知上無意義,並不代表在人生的歷程或生命的價值中亦無意義。

 

生命哲學、精神科學等即強調人類除了認知的腦部運動外,尚有心靈的激情,而這對人生與生命的價值並不亞於知識的認知。

 

另外,新實徵論者一再強調要用「檢證原則」來檢證所有的命題,以確知其真假與意義之有無。

 

然而「檢證原則」本身卻無法完全運用經驗來加以檢證,這是新實徵論者一直無法克服的難題。

 

雖然後來有學者(如卡納普)提出「可印證性」(confirmability)、「可檢驗性」(testability)等較弱的檢證概念,但已無法抵禦來自精神科學、批判理論等的批評,而逐漸退出二十世紀後期的哲學舞臺,唯其影響仍甚為深遠。

 

教育研究在新實徵主義「科學統一運動」的影響之下,形成了一種經驗與分析的實徵研究取向,主張建立類似自然科學的嚴謹教育科學。

 

經驗分析的教育研究學者將教育現象與自然現象等量齊觀,認為教育現象也可透過觀察、描述與實驗等不含個人主觀經驗之價值中立的研究方法,來尋繹出內蘊的律則。

 

但是這種將教育活動本身中的「規範」視為「事實」,以進行科學的分析;

 

將科學理性窄化到「因果性」與「法則性」等自然科學意識型態之框架的看法,忽略了教育歷程中的動態性、歷史性、社會性及教育現象與研究者間的交互關係,將使教育無法有整全性開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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