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教學】 IdeologicalInstru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意識形態是一種包括了相互依存的信念、價值、觀點、原則和迷思而構成的認知結構。
意識形態常常為某些特定的社會團體所獨有,並反映出特定團體的偏好或利益,尤其是有關政治、社會、道德或宗教方面的偏好或利益。
特定的團體成員,往往將意識形態奉為虔誠信服的教條或諭誡,信守一種強烈而堅持的情感或態度。
意識形態亦是一種受到社會文化價值因素影響的深層結構,是一種權力的形式,具有系統性、排他性、強制性、情感性和主導性。
課程學者艾波(M.Apple)在〔教育與權力〕(EducatinnandPower,1982)一書中指出,學校中的知識形式,不論是顯著的或隱藏的,都與權力、經濟資源和社會控制有關。
知識的選擇,即使是無意識的,亦都與意識形態有關。
教育知識社會學的討論強調課程本身絕非「價值中立的」(valueneutral),課程必定和政治、經濟或文化的分配有關;
其中價值衝突和對立矛盾的情形勢所難免。
馬克斯(KarlMarx)即將意識形態視為統治者的工具,是階級利益的反映。
雖然從正面的角度言,意識形態亦有其促進社會團結,建立社會凝聚或認同的功能。
意識形態的教學可以傳播國家、政治、道德或文化的價值,可以使個人對於自我與社會、人際互動和規範、環境與自然等具有清晰明確的理解。
但是馬克思的觀點認為意識形態代表對實在事物的錯誤理解,意識形態和「虛假的意識或理解」(FalseConsciousness)是
同義詞:。
意識形態的教學因此成為兼含消極意義與積極功能雙重內涵的教學。
民族精神教學和鄉土意識的建立,性別角色認同的建立和分化的理解,以及科學與人文的觀點,現實或理想主義的強調等,都是不同形式或程度的意識形態教學。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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