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天主教)】 Tradition(Catholic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傳統」二字按〔辭海〕的解釋「謂由歷史相沿襲之風俗、道德、思想、文化、習慣、信仰等」。
這一解釋為天主教會的傳統也適用。
其內涵可分傳統與〔聖經〕,傳統與訓導權,傳統與今日信徒生活三方面來講。
傳統與〔聖經〕:〔聖經〕的成書首先源於口頭的傳授,先有宣講,然後才把所講的道理筆之於書而成〔聖經〕。
〔聖經〕本身的內容也是較晚的書運用、解釋,甚至提升較早的書,這樣形成一個有延續性的〔聖經〕傳統,最後以耶穌基督為終點、為高峰,但耶穌本身同時是人類新紀元的開始,直至整個人類回歸天父,才達到最後的歸宿。
教會初期逐漸感到傳統的重要,以抵制、糾正隨時出現的旁門左道或異端邪說。
聖教傳統為何?
就是經過從未中斷的主教們及他們的教會所傳遞下來的宗徒傳統。
第四世紀始教父們是傳統的權威性代言人。
中世紀對傳統已不覺有問題:有全部〔聖經〕,有教父們的神學,有大公會議的典章及教宗們的法令,都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
只在中世紀晚期才發覺須在大寫的及單數的傳統(Tradition)與小寫的及複數的傳統(traditions)之間加以區分:前者指〔聖經〕的傳統一天主的啟示,後者指人所寫的文件。
傳統與訓導權:特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ofTrent)(1545~1563)和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1869~1870)都肯定書寫的或非書寫的傳統都含有基督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規範。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1962~1965)則把注意力由〔聖經〕與傳統的關係轉移到傳統的本質上〔啟示憲章七~十二號〕,而在一個聖事性的整體了解上把啟示看做一個完整的事件,這一事件一代一代的傳遞不是經過兩道源流(〔聖經〕與傳授),而是經過同一源流的兩個方式:生活、教導與崇敬共同形成一個傳統,這一傳統因它源自宗徒們,又因為它被整個教會所接受,必須在今天的教會裡使之現身。
傳統與今日信徒生活:無論是為個人或團體的認同傳統是不可或缺的,母語的傳遞是一個清楚的例子。
傳統不僅是為保存過去,而更是在一個批判性的接受過程中使人能在現在和未來實現自己。
可見傳統有其建立自由的一刻,也是一個不可廢除的概念,這為基督宗教特別有效,因為它是建立在一個歷史的事件上,並肯定這一基督事件是為普世人類發生的,其後須不斷地、活生生的予以作證,予以傳授。
德爾都蘭(Tertullian)曾言:傳統作為原則是真理的原則,而非習慣的原則。
傳統的標準是:表達在〔聖經〕中傳流下來的宗徒傳統;
它的功用不在外形,而在負載意義;
應在全教會生效;
應指向末世,即在天主內完成一切的奧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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