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教育】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鄉土係指人們出生的故鄉或少年時代生活的地方;
另又指長期居住的地方,對該地方已有特別深厚的感情並受其影響。
鄉土教育在使學生認識自己生長或長期居住的鄉土,使其認同鄉土並願意加以改善。
鄉土教育的重要,我國早在〔周禮‧地官〕中即已記載:「以俗教安,則民不偷」;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
歐美各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紛紛倡行鄉土教育;
日本也在一九三○年代掀起鄉土教育熱潮,從國家主義或社會主義的觀點,強調鄉土教育的目的與價值。
日本這股鄉土教育思潮,並影響到二次大戰前臺灣鄉土教育的發展。
民國四十年(1951)起,社會中心教育強調以了解生活社區為教育的起點;
隨著政治改革的民主化,鄉土教育經由地方政府草根式的推動,由下而上地催化中央教育政策,鄉土教育乃成為體制內的教育重點。
自八十五學年度(1996~1997)起,國民中小學將分別增設「認識臺灣」與「鄉土教學活動」兩科正式課程。
依據民國八十二年修訂的課程標準,自八十五學年度起,國中一年級每週三節「認識臺灣」;
分為歷史篇、地理篇、社會篇,每篇每週各一節,取代原有國一歷史、地理和公民與道德三科。
而國一課程除音樂、美術外,另增設「鄉土藝術」,每週一節;
內容包括本土美術、音樂及其他藝術等。
國小三至六年級,增設「鄉土教學活動」,每週一節四十分鐘;
各縣市可以針對地方的特色,發展符合地方需要的教材,學校也可以自行設計課程。
國小「鄉土教學活動」應兼顧認知、情意、技能與多元文化的尊重;
依據〔國民小學鄉土教學活動課程標準〕,計有下列四項總目標:1.增進對鄉土、歷史、地理、自然、語言和藝術的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創新的觀念。
2.培養對鄉土活動的興趣以及欣賞的能力,激發愛鄉情操。
3.養成對鄉土問題主動觀察、探究、思考及解決的能力。
4.培養對各族群文化的尊重,以開闊胸襟與視野,並增進社會和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