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視聽教育」為自電影與廣播發明之後,歐美教育家將此兩種工具運用在教育上的一種新興教育方法。
我國的視聽教育始於民國四十二年教育部與中央廣播電臺聯合播送的「教育節目」。
人類的學習經驗中,視覺經驗占百分之四十,聽覺經驗占百分之二十五,二者構成了學習的絕大部分。
而經驗主義者也認為學習可由形而下的經驗入手再發展到形而上的觀念,尤其幼兒的學習本來就須由基本的感官經驗開始,所以在幼兒開放式活動室中設置「視聽區」具有正面的意義與價值。
「視聽區」設備:除一般學習區必備之桌、椅外,可分為硬體及軟體。
硬體方面,包括幻燈機、錄、放音機、電視、錄、放影機、電腦及其音響配備、其他學習機器,例如語言學習機。
軟體方面,包括依幼兒興趣所在或中心主題選擇幻燈片供幼兒欣賞、錄音、影帶包含娛樂性與教育性的、電腦輔助教學套裝軟體、其他學習機器的內容軟體。
至於布置原則如下:1.舒適而安靜的角落,有充足的電源,能與圖書區比鄰,光線充足。
2.以圖示各類機器的功能、操作方式。
3.明白清楚標示軟、硬體的配合方式,例如錄音機及錄音帶皆以同色同形之貼紙標明,故事書與故事錄音帶的配合、翻頁虛的鈴聲暗號等。
4.標明歸回位置。
其活動方式包括:1.機器的操作,可以小團體方式示範、指導。
2.以故事、遊戲或討論提示、介紹軟體內容。
3.老師播放、操作機器、幼兒欣賞。
4.幼兒自行操作欣賞。
至於學習評量的重點包括:1.能自主參與活動。
2.正確操作機器設備。
3.安靜、溫和地進行活動、不干擾他人。
4.能耐心且有始終地欣賞。
5.能物歸原處。
6.會運用與分享所得。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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