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 Swimm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游泳為水上運動主要項目之一。
它是同時運用身體各部分機能的動作,在水中游動或推進,是最好的全身運動之一。
游泳是古代人類為求生存而與大自然奮鬥時磨鍊出來的生活技能,尤其漁夫舟子更是靠此技能謀生。
依〔史記〕記載,在我國春秋時代已經有了關於泅水(游泳)的活動,至唐、宋成為體育活動,如唐代之「水嬉」,南宋之「水秋千」、「弄潮」等,至今民間鄉下還流傳「狗爬式」、「海盜式」、「寒鴨浮水」等游泳方式。
一般競技游泳比賽包括捷泳、仰泳、蛙泳及蝶泳四種泳姿,它是其他各項水上運動,如跳水、水球、花式游泳(水上芭蕾)、水上救生、潛水、滑水及衝浪等的基礎。
一八九○年第一屆奧運會即將男子游泳列為比賽項目。
一九○八年成立國際業餘游泳聯盟(FédérationInternationaledeNationAmateur,簡稱FINA),統籌國際游泳、水球、花式游泳、跳水等四個國際游泳正式比賽項目之推展。
一九一二年第五屆奧運會女子游泳正式列為比賽項目。
一九四七年創立青少年分齡比賽制度。
民國十三年(1924),第三屆全國運動會在武昌舉行,游泳列入比賽項目,參加單位有華東、華南、華中、華北四區,裁判由洋人擔任,項目有五十公尺自由式、一百公尺自由式、四百公尺自由式、一千五百公尺自由式、一百公尺仰式、二百公尺仰式、二百公尺自由式接力。
民國二十一年第五屆全國運動會往南京舉行,增列女子項目。
我國參加奧運會游泳比賽始於一九三六年第十一屆柏林奧運,由港僑陳振興、楊秀瓊代表參加,惟預賽時即遭淘汰。
游泳是一項非常好的全身運動,它除了促進全身均衡發展之外,同時極少造成運動傷害,是很好的復健運動。
喜歡玩水是一般人的天性,除了夏天弄潮之外,室內溫水游泳池越來越多,各地早泳會林立,目前臺灣共有一百三十個早泳俱樂部,這個成人游泳團體目前隸屬於全國游泳協會,每年舉辦成人游泳比賽,二十五歲以上,每五歲一級,比賽十分熱烈,為全國組織最健全的全民運動團體之一。
另者,為了培養選手,為國爭光,全國泳協負責訓練青少年選手的重任,同時也舉辦青少年分齡游泳比賽,其分齡為十歲以下,十至十二歲,十三至十四歲,十五至十七歲,十八歲以上為公開組。
由於科技進步,游泳先進國家如美、德、蘇、大陸等選手從小選材開始,再加以科學方法的訓練與評估,因此,成績日新月異,唯我國游泳選手的成績與國際水準還有一段距離,尚待我們共同努力以赴。
由近年來大陸女子游泳選手在國際大賽屢創佳績,證明游泳也是適合黃種人發展的運動項目。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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