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學校運動(美國)】 CommonSchoolMovement(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普通學校運動指美國十九世紀上半(1820~1860)四十餘年間所興起的教育運動。
十九世紀時;
「普通學校」一詞係指對所有兒童(無論男女)開放的公共學校,而同一所普通學校之學童的家長或監護人都居住於某一特定的學區(schooldistrict)。
一般來說,普通學校常指城市中的小學(elementaryschools),而與中學、大學分隔,亦指所有由公共稅負所支持的公立學校(publicschool)。
例如在一八七二年的〔卡拉馬助案例〕(Kalamazoo)中,即將此名詞解釋為涵括所有的公立學校,大學及學院也不例外。
透過普通學校的建立,美國不僅完成了免費公共教育的制度,數以千計的小型學區在美國各地興起,同時也確立了以州作為教育權責單位的制度。
基本上,美國普通學校的設置是為了要建立一種由稅金支付、地方掌理的初等教育學校,開放給所有的學童上學。
「普通學校」的「普通」並不意味「劣等」,而是學校屬於人民所有,為所有兒童開放,也獲所有公民的支助。
美國普通學校之所以發展為一種州立的學校制度,可溯至早年新英格蘭地區(NewEngland)教育地方分權化的傳統,使美國普通學校的發展與歐洲類似教育機構的發展不同。
除了新英格蘭地區的教育傳統外,影響普通學校產生的歷史背景尚有:(1)獨立革命及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的刺激,前者使得許多人士認為有必要發展大眾教育以培養美國的國家主義,並力圖擺脫教會的干預;
後者則使這些人士了解將科學應用至生活時,可增進美國人民的進步發展,古典語文科目因而失去重要性,與基本技能有關的學科則日受重視。
簡言之,在獨立革命與啟蒙運動的影響下,美國教育逐漸走向世俗化,教會的支配力逐漸減弱。
不過美國教育的世俗化工作仍偏重於理論的發展,由於普通學校運動的高峰期正值美國新教的宗教復興期,兩股運動的合流也減低了普通學校世俗化的程度。
(2)美國在十九世紀上半期的工業化與都市化,使社會秩序發生改變,也使美國經歷大量的移民潮,特別是來自非英語系國家的移民。
普通學校的教育一方面是現代化的工具,可以提高美國初等教育的成效;
另方面也可藉著語言與意識型態的統一,加速移民美國化。
(3)十九世紀上半的美國也正經歷著一連串的改革運動,如傑克森(A.Jackson,1767~1845)當選第一位西部平民總統後所帶起的「大眾民主」(populardemocracy)的政治改革,使大眾也開始重視與普通人民有關之普通學校的教育改革;
又如當時美國政府在內政上有許多興革,普通學校運動亦是伴隨著物質進步而來的教育改革。
此外,普通學校運動的發源地美國東北部的喀爾文教派(Calvinism)在教義方面也微妙轉變為一種人文的宗教情懷,他們相信藉教育可以提升個人,這也提供普通學生發展的溫床。
美國興起的普通學校運動與歐洲地區的不同處是:(1)歐洲各國(如普魯士和法國)普通學校的產生主要是在中央政府領導下,創造出全國性的初等學校制度,而美國主要是源於州或地方層級的領導。
(2)對於普通學校的控制,歐洲由國家來掌理;
而美國則是根據憲法,由不同的州掌理,再將權力下放至各地方學區。
(3)歐洲國家的初等學校是屬於與大學預科不同性質的教育進路,仍多保持雙軌制;
而在美國,普通學校則成為「教育階梯」(educationalladder)的最底層,在十九世紀後期,此「階梯」另外尚包括公立的中學,以連接初等學校及高等教育機構;
這種單軌制的學制使得社會經濟的向上流動較易產生。
在美國的普通學校運動中,一些組織或個人及當時的社會經濟勢力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1)組織方面:當時一些支持大眾教育的教師與人士,組織了不少的學會或教育團體,來倡導普通學校教育;
包括了美國文化運動學會(AmericanLyceumSociety)、西部識字學會(WesterLiterarySociety)等,特別是在東北部一些改革性的團體間常有串連,而一些參加這類改革團體的人也往往傾向支持那些改革派的政治人物。
此外,部分人士也出版雜誌鼓吹普通學校運動,如羅素(W.Russell)的〔美國教育雜誌〕(AmericanJournalofEducation)、即曾報導過各州普通學校法的立法情形。
一些倡導普通學校的記者也常在各報章雜誌上發表專文,營造出適宜普通學校發展的輿論。
(2)個人方面:美國普通學校運動的領導者也往往是各州的政治人物,他們將普通學校的設立當成政治改革工作的一部分。
這些人物包括麻州(Massachusetts)的曼恩(H.Mann,1796~1859)與卡特(J.Carter)、康州(Connecticut)的巴納德(H.Bamard,1811~1900)、俄州(Ohio)的史托威(C.Stowe)、賓州(Pennsylvania)的司蒂文司(Th.Stevens)、伊州(Illinois)的愛德華斯(N.Edwards)、印州(Indiana)的歐文(R.D.Owen)等人。
他們都能認知到政治與教育、立法與學校教育間有密切關係,因此多致力於有關普通學校的立法工作,其中尤以曼恩與巴納德兩人為代表;
被稱之為「美國公共教育之父」(thefatherofAmericanpubliceducation)的曼恩堅持普通學校的教育不應受到特定宗教教派干預,而巴納德則致力於提升普通學校的教育品質。
(3)在社會及經濟勢力方面:一些年長的新教徒及英語系族群想要藉著普通學校的教育活動加強新移民的美國化工作;
而一些企業家則希望透過普通學校教育,使勞工能獲得識字等技能以及清教徒勤勉工作的價值觀;
至於勞工、農民則期望藉由普通學校獲得普及教育,以加速其子弟在社會中向上流動。
就在此種情形下,各股社會及經濟勢力集結起來,形成共同支持普通學校的趨勢。
一八二七年,麻州通過一項立法,規定成立以公共稅收來負擔義務學校,此後其他新英格蘭及中西部各州也紛紛開始依循麻州模式,而中大西洋區(theMiddleAtlantic)各州及南方各州則較晚實施。
各州建立普通學校教育的過程雖不同,大體上可分為四個階段:(1)首先該州會先通過承認地方學區(localdistricts)法定權力的法律,認可學區具有選擇教育董事及徵收學校稅之權力。
(2)為了鼓勵學區制度的形成,從一般學校基金中提撥款項,以補助投票通過徵稅來維持公立學校的學區;
各州學校基金的來源主要是來自於公地的出售、聯邦政府的資助及徵稅、出售彩券等。
(3)各州會通過建立義務性(但非完全免費)公共教育的法令。
由於單靠州政府的補助,不足以維持學區中所有學童的初等教育,因此各學區常須依照學區學校學生的數量向家長募集學費。
(4)當支助學校的資源愈益增加後,各州乃逐漸建立義務的及完全免費的公共教育。
如東部各州在工業發展後,其稅基也隨之擴大;
西部地區在大量人口移入後,漸趨穩定的社區生活也使得稅捐的徵收更加容易;
有時聯邦政府內多餘的關稅收入也會分配於各州,以用於普通學校的基金。
當學校經費的來源增多後,原有按學生數量收費的制度即逐漸消失,小學的入學也更加容易。
當美國中西部及西部地區等廣大領土逐漸安定後,形成了數以千計的地方學區,且有許多的學區內只有一所學校。
由於小學區資源不足,且易造成資源的重覆浪費,州行政官員與師範學校中的專業教育學者紛紛建議將小學區合併至較大的學區內。
不過此種學區的合併速度在十九世紀時甚緩,一直到二十世紀時,隨著農民的減少、交通的發達與州政府提供的經濟誘因等因素加入後,其合併進度才加快。
加上十九世紀中葉起,許多郡開始設有學校教育視察官,使各學區教育產生了某種程度的標準化與一致性,也使各地方的教育行政權最後趨於集中。
總之,美國普通學校運動中的主要概念,係來自於清教徒倫理、民主思想、新教精神及資本主義觀念等因素,其最大特色即在強調經濟方面的生產性、代議制政治及誠實、勤勉、實用等道德觀念。
而美國普通學校運動興起的結果,建立了美國由州實施公共教育的傳統,並且也確認了學校在建設國家及塑造國民意識的重要性,在美國國民教育的發展史上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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