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諮詢指導(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就業諮詢指導係指幫助人們選擇並準備從事一項適合自己的職業的過程;
內容有協助求職者選擇職業、調整職業、接受訓練和獲得就業機會等。
對象包括:即將選擇並準備從事一項職業的學生;
由於技術進步、經濟變動等原因需要調動工作,或因失業需要重新尋找工作的成年人;
智力超常或有特殊才能的人,以及身體有某種缺陷的人。
實施方式:採用科學方法,幫助人們了解自己,培養和發展他們的生理和心理特點;
幫助求職者對工作環境和職業需求有足夠了解和樹立信心;
提供就業信息,進行職業道德和勞動素質要求教育,以及國家勞動就業的方針政策教育和一定的專業訓練,幫助求職者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特點作出職業決策。
在中國始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前後。
民國八年(1919),中華職業教育社發刊[職業指導專號],並在同年召開的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二次會議上決定組織職業指導部;
十六年(1927)起在上海、重慶、昆明、桂林、貴陽等地先後舉辦過職業指導所,幫助求業人員選擇職業,為用工單位推薦人員;
三十五年(1946)在上海比樂中學開展職業指導實驗;
三十八年(1949)停止。
一九八五年後,上海、北京、深圳開始恢復研究並組織實施就業諮詢指導工作;
一九八八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創辦[畢業生就業指導報],隨後成立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對全國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是:(1)配合國家教育委員會有關司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針、政策和法令;
(2)組織開展就業指導工作和畢業教育活動;
(3)統計、匯總各地高等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資源情況和社會需求情況,組織供需信息交流,進行計畫協調及餘缺調劑工作;
(4)指導各地和學校進行畢業生招聘錄用和分配派遣工作;
(5)組織培訓高等學校和中專畢業生分配和就業指導工作人員;
(6)組織編寫畢業生思想教育、就業指導書刊;
(7)組織開發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研究、經驗交流各諮詢服務工作。
各地區人才交流中心也對求職者承擔職業諮詢指導任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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