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綜合改革(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綜合改革包括大陸地區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與城市教育綜合改革。
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包括三層涵義:(1)不是就教育論教育的改革,而是提出農業(經濟)、科學技術與教育統籌結合問題稱為「農科教結合」;
(2)涉及的不僅僅是農村某一類的教育,而是提出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統籌問題;
(3)要改革的不僅僅是某一學科的教學方式和方法,而是從教育思想、教育結構、教育管理體制到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全面改革。
一九八七年二月在河北省的陽原、青龍、完縣三個貧困縣開始進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
一九八九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決定建立「全國百縣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將各地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由原來的三個擴大為一百一十六個。
城市教育綜合改革亦包括三方面:(1)經濟、科技、教育統籌和人事部門、勞動部門、教育部門之間相互結合,加強城市對教育的決策和統籌權;
(2)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地方高等教育之間相互銜接、溝通、滲透;
(3)從過去就教育論教育的思想和「升學教育」的模式,轉到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人才的軌道,進而在教育管理體制、教育結構及教育之內容、方法、手段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改革。
城市教育綜合改革經歷了三個階段:調查論證階段(1987~1989),主要就城市教育存在的問題與弊端及改革方向進行調查研究和論證,最早試點有蘇州、無錫、常州、瀋陽、沙市、蕪湖等六個城市;
初期實驗階段(1989~1991),無錫、沙市、瀋陽、江門等十五個城市開始進行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實驗;
深化擴展階段(1991年以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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