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組織】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師組織是教師為促進專業的進步與保護其本身權益而成立的團體。
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各民主國家教育人士,有鑒於世界和平之獲致,須由教育文化工作者彼此密切聯繫,進一步團結各國已設立之教師組織,彼此交換心得意見,促進國際間之相互了解,以增進人類之自由幸福所成立的世界教師組織聯合會(WorldConfederationofOrganizationofTeachingProfession,WCOTP)即是一例。
世界教師組織成立至今,已逾三十年,是當時全世界最大的國際教師組織,有九十二個會員國,一百四十多個會員組織及六百多萬個會員;
其組織是超乎政治、政黨、宗教、種族之外,持超然的立場,凡各國教師組織與國際教師組織憲章宗旨相符者,均可申請加入為國家團體會員。
其主要任務在於培育國際友善之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維護教師之權益及加強國際間教師之友好聯繫。
在此之前,英、法兩國已設有國際教師聯合會(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TeacherAssociation,IFTA)、國際中等學校教師聯合會(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SecondaryTeachers)及世界教師專業組織(WorldOrganizationoftheTeachingProfession,WOTP)等三個教師組織,後經會商協議組成世界教師組織聯合會。
一九九三年在瑞典召開年會時,該會又與東歐數個教師組織合併,組成國際教育會(EducationInternational),會員國的數目幾涵蓋世界所有的國家。
教師組織與教師專業精神有密切的關係,如美國的兩個教師專業組織全國教育協會(NationalEducationAssociation,NBA)與美國教師聯盟(AmericanFederationofTeachers,AFT)的目標,均在於提高教育專業的品質、促進教師專業人員的福利,激勵教育人員的熱誠與自動自發的專業精神及改善教育工作的環境,以提高教育專業的水準。
我國教師組織起源於清朝末年學部頒行的[教育會章程],當時的用意在於籌備立憲,期望以教育會輔助地方教育行政組織,以教育會的設立來消除各種學會之存在與發展。
民國二十年(1931)國民政府公布[教育會法],三十三年加以修正;
在法律規範之下,教育會以研究教育為主,除了研究教育事業、發展地方教育外,同時兼具協助政府推行教育政令之責。
是時,教育會乃在政府的監督指揮下進行相關的工作,但並未健全發展其組織。
至民國七十四年(1985)五月二十一日由立法院通過[教育會法修正案],教育會的性質始由過去的純學術研究,轉為兼重學術研究與教師福利。
我國教師組織的發展,除了教育會之外,教育學術團體的發展也頗具規模,每年十二月是各教育學術團體召開年會期間,十二月底舉行全國教育學術團體聯合年會,參加的教育學術團體達二十餘個之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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