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署(美國)】 OfficeofEducation(US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教育署為過去的聯邦教育行政單位。
美國在獨立之初,聯邦政府並未設立教育行政機關,教育完全由各州自行管理。
後因鑑於各州各自為政,制度不一,且水準互異,有違建國的民主理想,乃於一八六七年設立聯邦教育部(DepartmentofEducation)。
唯教育部成立之後,各州並不認同,深恐教育部會擴張權力,侵占聯邦憲法保留給各州的教育行政權。
為消除反對聲浪,乃於一八六八年將其改制為教育署(OfficeofEducation),並改隸於內政部(DepartmentofInterior)之下。
一八七○年又改稱為教育局(BureauofEducation),至一九二九年又恢復稱為教育署。
一九三九年七月,聯邦安全總署(FederalSecurityAgency)成立,教育署復改隸於此一總署之下。
一九五二年艾森豪總統就職以後,對於教育事業頗為重視,乃於一九五三年三月向國會建議設立衛生教育福利部,將教育署改隸此部;
四月國會通過此一建議,教育署乃改隸衛生教育福利部。
教育署設署長一人,承部長之命綜理署務。
在演變過程中,教育署的名稱或位階雖時有變更,但其職權大體上未變,均負責下列三項事宜:(1)蒐集並分析統計及報導教育訊息,以促進全國教育之發展;
(2)從事及協助教育研究,以促進教育之革新;
(3}分配聯邦教育補助經費,以促進各地教育之發展與均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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