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二字在中國古籍中意義繁多。
依〔說文解字〕解釋:「教,上所施,下所效也;
育,養子使作善也。」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育,不從子,而從倒子者,正謂不善者,可使作善也。」
唯古籍言「教」者多,如〔漢書‧儒林傳〕及〔廣雅釋詁〕解釋:「教,效也;
上施下效,亦即以先覺覺後覺也。」
〔荀子‧修身篇〕載:「以善先人者,謂之教。」
此處「教」字有傳授、導引、以身作則諸義。
朱子〔論語注〕云:「教之為言效也,人性皆善,覺有先後者,必效先覺之所為,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也。」
皆以教為覺為效。
此外,「教」字又指文治教化而言,如〔周語〕:「教,文之施也。」
〔春秋繁露‧精華〕:「教,政之本也。」
〔尚書‧堯典〕:「敬敷五教在寬。」
屈萬里注:「五教者,五常之教也。
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禮記‧王制〕則有「言四教」與「明七教」的記載。
據〔孔疏〕:所謂四教,指「詩、書、禮、樂」而言,所謂七教則指「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均係施行教化之意。
至於〔中庸〕所謂:「修道之謂教。」
乃修天命之「性」與率性之「道」,「皆以其理之自然而然,本無過不及之差,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則謂之教也。
又〔中庸〕載:「自明誠,謂之教。」
此指人明白了道理,再去涵養誠心,就叫做「教」,則均著重心性的修養。
古籍中「育」字作名詞時,其意乃謂稚子;
〔釋言〕:「育,稚也。」
故〔史記〕曰:「教稚子。」
另「育」字亦訓為生長、培育,〔爾雅‧釋詁〕:「育,長也。」
此為育之本義。
又〔詩經‧蓼莪篇〕:「長我育我」,屈萬里注曰:「育覆育,意指寒冷時母以身偎兒,猶如母鳥以翼覆其子也。」
「育」字又作培養、生育解,〔爾雅‧釋詁〕:「育,養也,生也。」
〔易‧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易‧漸〕:「婦孕不育。」
〔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呂覽‧察賢〕:「則萬物育矣。」
以上「育」字均有生育、養育與培育之義。
至「教育」二字連用,最早見於〔孟子‧盡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
綜而言之,「教育」一詞,意謂以先覺覺後覺,循循善誘培育之,使之立己達人之謂。
因此,教育乃在傳授知識、陶融品德、樹立良師楷模,以為後生效法之典範,此為今日「教育」一詞之本義。
「教育」這個名稱的出現,從全人類說,至少有兩個歷史性的涵義:一是人類超出了本有的「動物性」,不再徒靠天生的「本能」純然在自然環境中求「生物性生命的存在」;
二是靠人類獨有的稟賦,創造了人類的群體環境(或稱為社會環境)。
在人的環境中,出現了人所獨有的生活方式:需要在自然環境之上,另謀維持生命之道。
分布各地的人所創造的環境雖不盡相同,卻有些共同的現象,即是一方面要學習超乎本能之上的能力,一方面要實現唯人獨有的「願望」(理想),以求本身的超越和全人類的進步。
於是教育的涵義,便遠遠超過了動物之教導幼小的覓食和自衛的範圍。
人類的教育是先有了實際的活動,才繼而推究這項活動的意義。
活動是具體可見的,抽象的意義自然存在於活動方面,然而也有些更深刻的意義則須要應用思維和了解推究出來,不能只用單純的活動參照,更不能只用個別或單一的活動驗證。
因為意義要靠人來述說,所說的固然可以印證事實,卻也常常在事實之外,還有深意存焉。
中國對「教育」的概念,和文化源流有密切的關係。
從典籍中尋繹,最早出現的只是一個「教」字以及有「教」而不可或缺的「學」字,孔子所說「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固然是說自己兼為二者,可是在「教」字中本就涵蓋「學」的一方面,否則「教」便不能成立。
至於「教育」二字連用而成的這個名詞,雖是初見於〔孟子〕,但在孟子之前,「學」早已是存在的事實,明白的說,在教育的歷程中,必然有「教」和「學」兩種活動,當然也必然有「教者」和「學習者」兩種共同活動的人。
教育的意義,就存在於這兩種人的共同活動中。
「教者」和「學習者」雖然共同活動,兩者的性質卻不同,於是活動的任務也有別。
就活動者來說,「教者」先要具備「有以教人」的條件,才能負擔教的任務,因而必須是成熟,有教的能力,能掌握教的內容和方法的人。
相對的,學習者便缺少這些條件,因而是幼稚、無能,且無知而需要學習的。
這是緣於人類的幼稚期相當長,在達到成熟階段前,必須經過學習,因為在自然界中「攫食」、「逃避」等本能的反應動作,早已不適用於人類環境。
另一套在人類環境中謀生和自衛的方式,則必須經過學習,而且所學的即以身體技能而言,也要依靠「知」。
「知」要靠認識和思想以達到悟解的程度,〔白虎通‧辟雍〕中說:「學之為言覺也,悟所不知也。」
故而教育的第一個涵義便是「幼小的一代需要學」,需要經過學習以便從無知而成為有知,從無能而成為有能。
再從「教者」方面看,以「成熟者」針對「幼小者」而言,最切近的自然是幼小者的長輩。
由動物界的親子現象看,親長負有先天決定的哺育幼兒和教以求生活動的事實,人類中之為人父母者同樣有這種「天職」。
然而在人類進步到徒靠本能活動不足以謀生之後,學習的需要增多且日益複雜,親長已不能負擔全部「教」的任務,於是「教子」的「天職」擴大為「責任感」,並由父母延展到「成熟」的一代,變成上代人有教育下一代的責任,於是凡是具有教育者的條件的,不必具有親屬關係,便應負起這項責任,而有了「師」這個名稱。
教者由親長而擴延到師的事實,從〔禮記‧內則〕的一段話可以看出:「子能食食,教以右手。
(中西習慣相同,早期都以用右手為是,近年才有改變。)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
……十年,出就外傅。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
因為學習的事項隨年齡而增加,不得不由「擅長的人」(師或傅)來教,故而教育的第二個涵義是親長的責任感和教師的必須條件,即是上一代負有教育下一代的責任,上一代者中有堪為人師者負有教育下一代的任務。
教育在兩代人的共同活動中,蘊含著一個更高的意義,即是人類求理想的實現,是為教育的第三個涵義。
中國文化中最高的理想先見於〔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至善」是一個不能根據已有經驗,用事實描述的理想境界,其真正的意蘊是在個人為「自強不息」的求進步精神,在全人類以至整個宇宙是一個完美無缺的狀況。
從實際方面說,便是不以「現在」為滿足,而要精益求精,要如此便要像孔子說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兩種精神和力量的繼續,其中包括「傳承」和「世代綿延」。
在這個歷程中所表現的,是無止境的進步與改善,以求達到登峰造極的境界。
而這樣境界的實現,必須靠教育,且唯有教育才能見功,所以〔中庸〕開章便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反過來解釋,便是由教育而修習人道以符合天道;
人之修道在發展人性特長,才不枉人存在於天地之間。
綜括來說,教育是人類基於特有的稟賦和理想,本著文化傳承和世代綿延的精神,希望精益求精,而發生的上一代為實現其責任感,教導下一代學習必需的知識、技能,並陶冶品格,而與下一代從事的交互活動。
經過這類活動後,下一代可以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使人類在世代綿延中,日趨進步,指向至善的境界。
統觀中國從古籍以至後來學者的著作中,很少對「教育」這個概念作詳細的解釋,多數是就著教育的「涵義」,在敘述中顯示了教育的本原意義,而且在孟子之前,只用一個「教」字,如「尚書‧舜典」中的「敬敷五教」,是為了使「百姓相親」、「五品相遜」,五品相遜據後來〔禮記‧禮運〕中的解釋是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夫義婦聽、兄友弟弟、朋友有信,包括五種「關係人」相互對待的原則。
若只從這一面看,似乎會以為舜時的司徒所施行的教育,只在倫理方面,重在教人相處之道;
但〔周禮〕中所載的大司徒的職務則不止於此,除了六德以外,更重要的是六行和六藝。
六行屬於行為方面,六藝則是技能。
依此看已是教育的內涵中包括品格陶冶和技能訓練二者,即是生活中所需要的全部學習。
自此以後,便確定了「教育」的內在涵義:原則、目的、內容和方法,同時也明白的分出「教者」的特有條件,即是要具備「教的知識和能力」。
這個從未對「教育」概念明白敘述的涵義,成了後來學者、教者,以至全體人公認的「不言之喻」,從〔禮記‧學記〕篇可以得到全部的了解。
周代之後,歷代的帝王多推行教育,實施並擴張教育,不外乎這個基本概念的內涵。
自孔子之後從事教育活動的為「師」者,也只依照這個概念的內涵而行,縱有部分的新意或新法出現,卻從無人對「已定的」教育意義提出「異議」,自然也不見對「教育」二字,有更多的解釋。
這個事實,只能說「已有的」教育涵義是確切不移的,另加解釋,不但「徒見枝節」,甚而脫離了本義。
因為教育是人類為「本身」而創造的活動,如果創造奠基於「正確而透徹」的觀念上,只要「人仍然是人」,便不會有「基本」的改變。
不過在「教育實際」,即實施的制度、內容(教材)和教學方法等方面,不但各時代有改變之處,即實際從事教育的學者,也人各有別,卻是歷史中的事實。
這種改變的事實,從清末實施「新教育」開始,發生「突變」,同時由於西學傳入,可見到西方的「教育」字義與概念。
西方「教育」這個名詞可以遠溯希臘文παιδεύω(Paideia),係由動詞形態παιδεíα轉化而來,其字根為παíς兒童,paideuō原始意義即為養育、照顧與教育兒童。
Paideia的重音節放在a,則意為遊戲,和教育有同樣的字根「兒童」。
就字源義而言,說明了兒童時期的好玩好動本身就具有嚴肅的教育意義。
柏拉圖(Plato,427~347B.C.)在〔弗列布斯篇〕(Philebus,30e)中就以為嚴肅的學習(spoudein)是為了遊戲,而遊戲也是為了學習。
柏拉圖在〔法律篇〕(Laws,803d)中讚譽其師蘇格拉底(Socrates,470~399B.C.)能將兩者調和得恰如其分,足以稱為受過教育者。
paideia一辭後來衍而為「文化與教育理想」之義,人文主義教育學者即以paideia來說明教育的過程,宜以有價值的文化材來陶冶人類的精神,以培育健全統整的精神人格。
英文和法文的「教育」(education)一辭源於拉丁文educare和educere。
前者除了指心靈和精神意義下的陶冶外,也指透過營養使身體成長。
至於educere則有自內而外引出(herausziehen)、向前推動(emporziehen)、向上提升(aufziehen)等意義。
與educare和educere相近的另一詞為erudiere,由e、rudi和ducere三部分構成,e是指「從」,rudi指粗疏的材料,ducere為引導、引發,合而言之,為從現有狀態引發或開展新狀態。
至於和「教育」相近的詞institio、instruere則是從教學者的觀點,自外而內注入學習者某些材料,這也是英文instruction的字源義。
綜合education之拉丁文的字源本義,教育有「引出」與「塑造」兩種涵義。
這兩種涵義分別對應了現代德文的Erziehung和Bildung所表達的意義。
德文的Bildung中文常譯為「陶冶」(參見「陶冶」)。
至於Erziehung的字根為ziehen,意為拉引,其接頭語er來自古德文的獨立介系詞ar、ir或ur,其基本意義為heraus(從內而外),aus(從)、von(從),不過現代德文的字根前加er則有終結或進入某種狀態的意義。
Erziehung從字源義解,主要有三種涵義:(1)從深處提升到高處;
(2)外在經驗內化到心靈深處;
(3)結束舊狀態市進入新狀態。
至於透過「教育」來使人從未成熟狀態導向成熟,從本能狀態導向精神成就,則是ziehen這個字根的引伸意義。
綜合西方英、德、法、拉丁和希臘文「教育」的字源本義分析,可見「教育」這個詞從形式上來說,指的是教育者和受教者的活動或互動過程,以及透過這個過程所期望完成的目的、價值或理想。
對於這個過程的解釋,不同教育家基於其不同的哲學立場,持論並不一致。
當前英國觀念分析的教育哲學家皮德思(R.S.Peters,1919~)就指出了教育是個極具爭議性的複合性概念。
皮德思本人從工作-成就概念(task-achievementconcept)來說明教育這個多樣化的歷程(Polymorphousprocess)。
教育既是一個施教者有計畫、有目的的施予受教者有利影響的活動過程,也是這個過程的結果。
不管是過程或結果均應符合教育的三大規準: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和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
亦即教育活動須具有正面的價值,不僅是所欲的,也是可欲的。
透過教育活動不僅應求真求實,也應具有認知的嚴肅性,不可將未經證驗之傳說、信念,甚至迷信強加於受教者。
教育活動的設計也應符合身心發展,以使學生樂於學習、願意學習。
同屬分析哲學陣營的德國教育家布瑞欽卡(W.Brezinka)則將教育定義為一種社會性的活動,透過這個活動使人(受教者)產生某些心理氣質(psychischeDispositionen),改變或維持現有的心理氣質(vorhandeneDispositionen),或者防止(受教者)獲得沒有價值的心理氣質。
美國杜威(JohnDewey,1859~1952)從「經驗的連續性」出發,以生長為隱喻,認為教育即生長、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經驗的改造。
經驗之流永續不斷,人類的教育亦須本諸實際的生活經驗,促進經驗不斷的改造,使經驗的意義不斷的成長,使指導未來生活經驗之能力不斷發展,以助智、德、體整體性不斷生長。
生長的目的即在於繼續不斷的生長,學習也就在於繼續學習,這是杜威教育的基本要義。
德國斯普朗格(EduardSpranger,1882~1963)本於文化哲學與教育哲學,認為教育是基於對受教者施予之愛,從其內部開展全部的價值容受性(Wertempfänglichkeit)和價值形成能力(Wertgestultungsfähigkeit)。
沒有愛的精神,沒有對於青年尚未發展出來之價值潛能的全心以赴的專注,則教育幾乎不可能。
教育即在於運用客觀精神中有價值的文化材來活潑、喚醒青年主觀心靈,使其容受文化價值,並進而創造價值,形成自己獨特的人格,進而參與文化理想之提升。
存在主義哲學則從個體本質不斷開展來說明教育。
人的存在是本然的事實,本質不斷的發展本身就是一種不斷自我了解的過程,也是一種廣義的教育過程。
布爾諾(O.F.Bollnow)就將教育事實分為五個層次:(1)軀體與精神的照顧與養護;
(2)個人適應社會之功能性的教育(funktionaleErziehung);
(3)有計畫而依規則來傳遞知識與能力的教學;
(4)有機的自內而外成長的陶冶過程;
(5)存在意義下的呼籲或陳述教育學(appellierendePädagogik)。
布爾諾稱第四層的教育是一種穩定形式的教育(stetigeFormderErziehung),類似古典陶冶理論(Bildungstheorie)所說的,試圖在人之中發展其心靈與精神動力。
第五層的教育稱之為和諧的非穩定形式的教育(unstetigeFormderErziehung),人類存在(Existenz)經驗中的邂逅(Begegnung)是這種形式教育的核心概念,融會了其他人的經驗,人類不斷面臨亟待抉擇的新處境,也不斷的發展自己的本質。
猶如存在哲學所稱的人在發展自己的本質時,經常須面對新的存在處境,這個處境從社會學觀點來看即整體社會文化。
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erSchule)的批判理論(KritischeTheorie)學者擔心社會文化所潛藏的意識型態會禁錮個人的發展,因而從事意識型態批判,以助長理性社會之建立。
批判的教育學者,如莫鈴豪爾(K.Mollenhauer)、貝仁茨(H.Bärenz)等人受批判理論學者哈伯瑪斯(JurgenHabermas,1929~)影響,為了解除教育過程中的意識型態囿限,將教育視為一種理想的溝通過程,在此過程中培育學生成熟、自主而負責的人格。
綜合上述,教育的定義各家說法雖未盡一致,但不外乎成熟者的一代與對未成熟一代的影響或所產生的作用,使未成熟的一代能在本能之上,開展各種心靈或精神動力,形成具有文化涵養之精神人格,最終能參與宇宙生生不已的創造。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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