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靈】 AnimalSou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動物靈所指的是動物的心靈作用或功能。
此概念自十七世紀成為哲學和科學的話題,對動物是否如人類般有心靈作用或心理功能,作出是或否的討論。
從心靈之非物質、人類心靈之外,其他心靈存在的可能,和自由意志與責任等方面著眼,間或涉及到靈魂永生的問題。
動物靈問題導源於十七世紀法國笛卡爾派(Cartesianism)所主張的二元論,認為心和物是兩個獨立系統。
動物只是物,只有機械性功能;
人在物質之外,還有心靈,除了生理的自然功能外,心靈自有控制運動的作用。
不過在笛卡爾(RenéDescartes,1596~1650)的說法裡,有時也認為動物具有感覺、想像、情感和記憶等作用,但這些作用都算是軀體功能,和人的心靈系統不同,人的心靈具有「知覺」作用。
反對笛卡爾派的說者因此提出反駁,以為若不能從動物行為推論動物有心靈作用,如何能從人的行為來推論人有心靈。
推源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傳統,特別是十七世紀的新逍遙學派(NewPeripatetics)則以為動物有感覺、有運動,除了理性之外,也有各種心靈功能,其所缺少者只有思考、理解和意志作用,不能因此就否定動物全部的心靈功能。
這個說法擴大了心靈功能的內涵,使心靈作用不再侷限在理性方面;
也等於承認動物至少有某些心靈作用,或者簡單的說,動物也有心靈。
十八世紀笛卡爾派學說漸趨沒落,英國的經驗主義興起。
洛克(JohnLocke,1632~1704)的知識論以兩種觀念為知識的根源:一是感覺,一是反省(思想);
人和動物之別,只在動物有特殊的感覺觀念和「有限的理性」,但缺乏普遍觀念或抽象作用,故而沒有語言做說明的工具。
康弟拉克(EtiennedeCondillac,1715~1780)將洛克的說法引用到心理學中,強調感覺,並且認為心靈的所有功能都來自感覺,等於把感覺作用提升到心靈層次;
可以引申說:如果承認動物有感覺作用,就要承認動物有心靈作用。
又英國的聯想心理學者哈特萊(DavidHartley,1705~1757)以心理聯想和大腦震動為原則,視人腦和動物腦的神經作用相似,且都可依感覺分析行為現象,把「心靈」概念轉為「心理」概念,從行為觀察,不外乎習慣(重複的行為),而從行為推論心理功能,人和動物之別只是「程度」(degree)的差異,因為動物的大腦小於人腦,經驗也有限。
所以哈特萊認為從對人的研究可以推論到動物,反過來,從研究動物,也可推論到人。
故而承認人類活動的機械性和必然性,而否認人有所謂之自由意志。
哈氏之說,一方面貶低了人類心靈的理性作用;
一方面則提升了動物的感覺作用,感覺與心理作用相通,使動物靈進入可以存在的地步。
另一方面,十九世紀末達爾文(CharlesR.Darwin,1809~1882)在十九世紀提出了進化論,以其祖父伊拉斯慕士‧達爾文(ErasmusDarwin,1731~1802)引用哈特萊的感覺聯想而假定由植物到動物、由動物到人的進化可能為線索,由是確定人和動物的心理功能只是程度或數量的差異,而不是品質的差別;
並且由此不再視心靈為知識的工具,而只是「有機體」的適應功能;
更由此心理學不再侷限於「超物理」和自然歷史之間;
生理學也變成了生物科學。
此後動物靈不再是討論的話題,研究轉而探討心理的進化。
由比較心理學用實驗動物的學習行為推論人的學習行為;
行為主義等而上之,雖然美國的行為主義者由實驗確定動物(白鼠)學習是基於嘗試錯誤;
歐洲的完形主義學者同樣用實驗認定動物(猩猩)學習是基於「洞悟」,最後仍然同歸於行為習慣,內在仍然蘊含著動物心理問題。
進入二十世紀末期後,電子資訊廣泛的應用於教學與學習,而且用機械作業歷程印證學生的學習歷程,此後動物靈的概念,是否會引申到機器上,認為機器也可以有「自主」活動,將視發展的狀況而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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