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發】 Ch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偶發」一詞有多種涵義;
當偶發事件發生時,有多種意指:一是不在行動者計畫範圍之內所發生的事件,如兩個朋友在路上不期而遇;
二是不明事件所引發的原因,如恐龍突然自地球上消失;
三是兩個原本各自獨立不相干的事件,因緣際會地產生所形成的事件,如一個外出散步的人走在街上被從樓上丟下的酒瓶擊中;
四是在某一特定範圍中被視為其他事件的基礎的事件,如要以牛頓(I.Newton)的萬有引力定律來推估火星的位置和速率(velocity),則先要設定一個火星最初的位置及速率,以便來做推估的工作,那被設定的位置及速率即是偶發的事件;
五是沒有原因的事件(uncausedevent),這樣的事件又稱為純粹偶發事件(purechanceevent)。
在哲學的討論中,「純粹偶發事件」最為哲學家所注意。
哲學家中伊比鳩魯(Epicurus,341~270B.C.)、帕爾斯(C.S.Peirce,1839~1914)、詹姆斯(W.James,1842~1910)都認為有純粹偶發事件的存在,和決定論者的觀點不同。
伊比鳩魯認為構成物質的原子,本來以等速垂直穿過空間,有些原子偶然轉向,與其他原子聚合成叢,而形成物體;
人的心靈就有這種無因的轉向。
帕爾斯認為,決定論是自然科學中的公設(postulate),但這條公設並沒有實徵上的證據(empiricalevidence),相反地,實徵證據在在否定決定論;
只要科學觀察做得夠精確、做得夠多,我們即會發現與科學相對的法則(scientificlaws),都會有許多例外,它們不是科學法則所能說明的。
帕爾斯認為,我們只有在認定純粹偶發事件存在的情況下,才能解釋上述現象。
詹姆斯認為純粹偶發事件之「偶發」是和「必然」相對的概念,既不能證明其存在,也不能否定其存在。
近代量子力學(QuantumMechanics)的發展,也傾向於反對決定論;
量子力學發現在微粒子的世界(subatomiclevel)中,某些微粒子所形成的運動是不規則、測不準的,因此起碼在微粒子的世界中決定論是行不通的。
究竟量子力學的發現是否真的否定了決定論,仍然是受爭議的議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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