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會議(法國)】 ConseildeClasse(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初中教育改革分為觀察期和輔導期兩個教學階段,並設立「班級會議」,使各科任課教師間,教師及學校與家長間,具有溝通、協調、合作管道。
一九八五年,法國政府頒布第八五之九二四號法令,對於班級會議之組成、召開及任務予以明確規定。
1.班級會議之組成與召開初中、高中或地區之同階段教學機構中,各個班級應設「班級會議」,由學校校長視需要召開之,但每年至少召開三次。
會議由校長或校長指定代理人擔任主席。
出席代表包括班級各任課教師、家長代表兩名、學生代表兩名、生活指導員及輔導員。
若因討論問題需要,得邀請校醫、護士、社會工作人員出席會議。
2.班級會議之任務(1)檢討班級學生生活相關之教育問題。
例如學生個人學習方式之適應性,學生由小學升入初中後,教學方式改變,學生之適應情況,常為初中一年級班級會議討論之重心。
(2)評量學生學習活動情形及成績,對學生之選課及學習情形給予適當之指導。
(3)分析學生個人學業成績、家庭狀況及其就業機會等資訊,對於學生之升級或留級,以及升學時選擇適當性質之學校提出建議。
小學、初中、高中三階段中,各班級會議對於學生升學之學校選擇,都具有決定性之輔導功能。
由於班級會議之決定常引起爭議,所以法國教育當局配合設置申訴委員會(commissiond'appel),不服建議之學生及家長,可以提出申請變更建議。
此外,班級會議實施多年以來,雖然大家都肯定其存在功能,但是也有不少批評。
綜合各方意見,採取兩項改進措施:加強校長決定權及輔導學生自我建立學習計畫。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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