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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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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2 04:47: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格物致知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格物致知」為〔大學〕八目中的兩個,是誠意、正心乃至治國平天下的先行工夫。

 

〔大學〕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又說:「物格而后知至,如至而后意誠,……國治而后天下平。」

 

可見格物致知是很重要的工夫。

 

然而在〔大學〕文中,對格物致知的意義並沒有明確的解釋。

 

後來的學者於是對格物致知作出各種不同的說法,據說有百數十種之多,而較重要的,是下面的幾種說法。

 

1.朱子及陽明的解釋朱子在〔大學章句〕中,認為〔大學〕應有對格物致知作出解釋,如同對誠意、正心以至治國、平天下都有所說明一般,只是後來亡佚了。

 

於是朱子便依據程頤(伊川)的說法,加上自己的思考所得,作出了〔格致補傳〕。

 

朱子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

 

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

 

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朱子將格物解為即物以窮其理,格是至,物是事事物物。

 

朱子認為事物皆有其當然之理,與所以然之故,而對於事物之理能夠了解,才可以有合理的行為出現。

 

朱子所謂的事物當然之理,即〔大學〕所說的父慈子孝君仁臣忠等的道德之理,而不是經驗科學之理。

 

而道德之理也就是天地萬物所以能存在之理,朱子名之曰太極之理,或天理。

 

太極之理是一,是絕對普遍的,而表現在存在物及人倫關係中,則有不同的現象,但雖有不同,其實只是一理,此一說法,名曰理一分殊。

 

朱子曾用「月印萬川」為譬喻來說明。

 

在各存在物中表現的理之不同,如同月亮在各河川中的不同,雖有不同,只是同一的理的顯現。

 

既是如此,朱子認為,人同通過即物窮理的活動,探究事物之理,又可從各事物之理逐步向上推,而達到太極之理。

 

人所以能格物窮理,朱子認為,靠的是人的心知之明。

 

人的心知本來對理有所了解,只是未能充分的明白,如果通過即物窮理,則心知便會因明理而逐步發揮其作用,最後會對事物之理有完全的了解,所謂「一旦豁然貫通」。

 

而此時的心知,亦發揮到極致的地步,此即「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

 

朱子這一說法,是由心的認知作用以明理,從而使心合理,產生道德的行為,由於此說很合於常識,又符合教育的程序,因此為許多學者所接受,是有關格物致知的各種說法中,最為人接受的說法。

 

明代的王陽明認為朱子此說是析心與理為二,而且從外面的事物來求明白道德之理,是不合孔、孟的原義的,孟子所說的本心便是理。

 

陽明據孟子之義,認為致知的知是指良知,良知能知是知非,即是本心,亦便是理之所在。

 

致知是將良知充分實現出來,良知呈現,便是理的呈現,故理不能在心外尋求。

 

依陽明,致知是在心上作存天理去人欲的修養工夫。

 

陽明解格物之物,是意之所在或意之所用,如意在事親,則事親便是一物,意在讀書,讀書亦為一物。

 

如此解物,則物不離心,故格物在陽明,便成為端正心意念頭的工夫。

 

格是正的意思,使不正者歸於正。

 

意念端正,則發出來的行為也就會合理。

 

(陽明對〔大學〕的解釋,見〔傳習錄〕、〔大學問〕及〔大學古本序〕等。)

 

陽明這樣解釋,則格物致知便是將本有的道德心和良知實現出來,而端正意念的工夫。

 

與朱子的通過心知的作用以明理的工夫比較起來,陽明較切於道德實踐,若依朱子,則通過格物窮理後,並不保證便可以誠意,因知理是認知的作用,而是否依理而行是意志的作用,二者未必能緊密關聯起來。

 

陽明的說法,則是直接在意念上作去妄存誠的工夫,比較能敞開實踐的源頭。

 

2.其他諸家的說法東漢的鄭玄在其〔禮記注〕中,對格物致知的解釋是:「格,來也,物猶事也。

 

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

 

其知於惡深,則來惡物。

 

言事緣人所好來也。」

 

這是說善或惡的事物之來,是由於人的知所招致。

 

如果人常常思善,便會招徠善事,若常常思惡,便會招徠惡事。

 

此說很平實。

 

但如此解,成為格物在致知,即格物是致知之結果,與〔大學〕原文「致知在格物」之語義不合。

 

唐朝的李翱(字習之,與韓愈同時)在其〔復性書〕中,對格物致知作出以下的解釋:「物者,萬物也。

 

格者,來也,至也。

 

物至之時,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應於物者,是致知也,知之至也。」

 

李翱將格物解為物來,致如為內心昭明,對物能明辨而不受影響。

 

即在事物來時,人能保持內心昭明,不受外物所搖動,這便是知之致。

 

北宋的司馬光有〔致知在格物論〕,他說:「〔大學〕曰:致知在格物。

 

格猶扞也、禦也。

 

能扞禦外物,然後能知至道矣。

 

鄭氏以格為來,或者猶未盡古人之意乎!」

 

司馬光不同意鄭玄以格物為來物之解釋,而認為格物是扞格外物之意。

 

他認為人的所以為惡,是因為受到外物(富貴、貧賤、飢渴、名位等)的牽引,故若扞格物欲,人便可真正為善。

 

明代王陽明的弟子王艮(號心齋)對格物致知,有不同於其師的說法。

 

王艮以為格物之物是物有本末之物。

 

而身與家、國、天下是一物,身是此一物之本。

 

格物是格知身為本,而家國天下為末,如行有不得,便須反求諸己,反己便是格物工夫。

 

而知是知本之知,即知身為家國天下之本,如此即是知之至。

 

故如想齊家、治國、平天下,須從自身做起。

 

王艮因此特別強調「安身」之論,他說:「止至善者安身也,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

 

本治而末治,正己而物正也,大人之學也。」

 

(〔王心齋先生全集‧語錄下〕)王艮此說的優點,在於格物的物和致知的知,都可以在〔大學〕原文中找到詮釋,不必像朱子、陽明般另作補傳。

 

將物解作物有本末之物,如解作知本末始終、知止之知,主張這一解釋的,除了上述的王艮外,南宋的董槐、車若水、王柏等,也提出相近的說法。

 

(參考岑溢成〔大學義理疏解〕)而當代的唐君毅亦主此說,認為此一解釋,可能便是〔大學〕所說的格物致知的原義。

 

(見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原格物致知〕)試觀從朱子以後各家的解釋,把格物衍申到道德方面的成分過多,可能失去原來格物的本意。

 

如只就格物本意解,即是了解物理,應重在對實有物的認識。

 

古人自〔易經〕至〔詩經〕,都是先就自然事物的認識,再推衍出人文的道理,以至形上的道理,然而認識事物是第一步,而且是最重要的一步。

 

從〔詩〕中對動植物的描述,可知古人有相當的自然科學知識,這些知識不是從坐思冥想而得的。

 

孔子也喚醒學者要讀〔詩〕,並說「多識鳥獸草之名」,可見也重視經驗知識。

 

如果後儒能從這一點著想,可能更接近〔大學〕格物致知的本意,也不致使中國的科學研究中斷。

 

現代人讀古書,最好能深究其意義,勿輕作武斷或偏重一面的解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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