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資助學(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在大陸地區,捐資助學係指由華僑、港澳臺同胞、外籍華人或歸僑、僑眷、公司、基金會、熱心人士等捐贈款項或實物幫助學校辦學,發展教育事業。
華僑及港澳同胞歷來就有關心祖國、興學育才的光榮傳統,他們為祖國、家鄉捐資辦學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
二十世紀初,華僑陳嘉庚傾資興辦集美學村、創辦廈門大學的感人事跡,已傳為歷史佳話。
一九四九年後,華僑捐資辦學的活動仍繼續進行。
據一九六五年底的統計,僅福建一省就有僑辦中學五十八所,僑辦小學四百餘所。
文化大革命期間,華僑辦學曾經中斷。
一九七八年以來,華僑、港澳同胞捐資辦學有很大發展。
從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八年底十年的時間裡,就有五千多所大、中、小學校接受過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捐款贈物,總額達人民幣十七億七千萬元。
華僑、港澳同胞及海外華人捐資助學的形式多種多樣,捐款的來源主要有個人獨資捐助,家族、公司、社團捐贈,多人集資捐贈,國外與國內鄉親共同捐贈等。
捐款的使用範圍主要為:新建、擴建校舍,購置教學設備及圖書資料,設立辦學或留學基金,設立教師獎助基金、獎學金,以及辦學的其他費用。
在捐資助學中,尤以僑鄉廣東、福建兩省為突出。
據〔中國教育大事典(1949~1990)〕數據資料表明,福建省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八年,華僑、港澳同胞共捐資近三億元人民幣;
廣東省僅從一九七七年到一九八二年三月就收到捐贈總額達五千六百三十六萬元人民幣。
從一九七七年到一九八八年,華僑、港澳同胞新建、擴建大、中、小學三千二百多所,華僑、港澳同胞對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僑大學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一批內地高等院校,也進行不同程度的資助。
隨著臺海兩岸的文教交流,來自臺灣的捐資助學也有明顯發展。
對華僑、港澳臺同胞捐資助學的管理,大陸地區各級政府有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一九八九年三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強華僑、港澳臺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中指出,在規定權限內的直接用於本單位工農業生產、科研、教學、醫療衛生、公益福利事業的國家限制進口的機電產品,海關免徵關稅、進口調節稅和增值稅,並實行許可證制度。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大陸企事業單位和大公司捐資助學也逐漸蓬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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